- 喝啤酒喝出大蒜 消费者申诉获赔偿
- 发布日期:2012-12-12 啤酒工业信息网
本报讯(刘明 见习记者 安梦密)消费者叶某购买的纯生态啤酒打开后发现瓶内有异物,遂向盘县工商局保田分局申诉。近日,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据了解,11月21日,叶某到曹某处购进贵州某公司生产的纯生态啤酒90瓶,回家后发现有异物于是电话告知曹某。曹某把异物取出后确定是大蒜,但是以啤酒已打开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12月3日,保田分局电话联系啤酒厂,该厂提供了检验报告,工商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及发货单,也认可叶某所购买的啤酒属该公司生产。保田分局组织啤酒厂代表、消费者叶某、经营者曹某进行了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啤酒厂代表当场向消费者叶某进行道歉,并同意按购买金额十倍补偿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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