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男子给酒吧女下毒欲行奸淫 酒吧老板挺身救美
  • 发布日期:2012-06-21     啤酒工业信息网

  朱某等8人为引诱酒吧服务员和他们发生性关系,将毒品掺入酒中,结果被及时发现未能成功。昨日,记者从黄岛检察院获悉,该院以涉嫌欺骗他人吸毒罪对朱某等8人批准逮捕,该案是青岛首例因涉嫌欺骗他人吸毒罪被批捕的案件。

  今年4月22日,朱某等8人在老乡聚会吃饭时,朱某提出自己有K粉(经鉴定,含有氯胺酮,属于毒品的一种),吃完饭到酒吧唱歌时,骗女服务员喝下掺有K粉的酒水后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其他7人听后感觉很刺激,都表示同意。

  随后,他们打车来到黄岛某歌厅,偷偷将K粉掺进啤酒中,为了防止女服务员产生怀疑,朱某等人先带头喝下掺K粉的啤酒,然后让陪侍的几名女服务员喝下,几名女服务员喝下不久便出现呕吐、头晕、意识模糊等症状。酒吧老板与朱某等8人就此事发生争执,见无法脱身,他们只好承认在酒中投放K粉,后酒吧老板要求他们每人赔偿1万元钱损失才能离开。无奈之下,朱某等人拨打110报警求助,民警赶到现场后将8名嫌犯带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因涉嫌欺骗他人吸毒罪被立案侦查。

  黄岛检察院检察官介绍,我国刑法第353条第1款明确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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