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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指南》,以促进《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贯彻落实,指导各地科学编制本地区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缓解资源和环境压力,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有关负责人8日介绍,我国循环经济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还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必须通过规划加以引导规范,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制定和实施相关规划,是理清循环经济发展方向,明确工作重点,为循环经济尽快形成较大规模指明方向和提供保障的有效措施。

  为应对资源和环境压力,《指南》要求各地谋划本地循环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大力推动循环型农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大力培育和促进循环经济新兴产业发展;构建包括第三产业在内的社会循环经济体系;相关地区建设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强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加强宣传教育,推广绿色消费模式;高度重视循环经济技术、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指南》还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循环经济,建议缺水地区重点在规划中体现对水的节约、循环利用、污水减排、海水淡化等非传统水源的利用等情况;产业比较落后,能耗高,污染较严重的地区应在规划中重点体现产业节能、降耗、减排的相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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