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高峰时段用电涨价 实行尖峰电价上涨70%
  • 发布日期:2008-07-14     啤酒工业信息网

山东在每天10时到11时30分和19时到21时的用电高峰时段,在全国率先采取尖峰电价上涨70%的措施

为弥补用电高峰时段电网的负荷缺口,山东在每天10时到11时30分和19时到21时的用电高峰时段,在全国率先采取尖峰电价上涨70%的措施;而在其余时段,电价则下调60%。

据电力部门预测,今年夏天山东电网高峰负荷电力缺口将超过220万千瓦。为此,山东企业调整生产计划,改变作息时间,采取避峰填谷的用电措施,提高用电效率,确保工业正常运行。一正一反的巨大差价,使许多企业的生产调整为“昼伏夜出”。

山东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麻书杰说,通过各项措施,全省的电网峰谷差由原来的1000万千瓦降低到目前的600万千瓦,电网的供电负荷率由原来的80%提高到90%,电能的效率得到有效利用。

 

 


【啤酒工业信息网声明: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我们转载的文章,如果涉嫌侵犯您的著作权,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文章编辑进行删除或修正,谢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