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国家电监会发布了《全国电力"三公"调度交易厂网电费结算情况通报》,通报显示,2007年全国完成跨省跨区交易电量399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7%。电监会表示去年厂网电力交易基本遵循了透明公开的原则,但也存在电网企业个别政策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部分电厂电费结算率达100%
  2007年各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基本签订了年度购售合同。其中华北区域和华东区域的合同签约率均达到了100%,东北、西北、南方、华中区域分别达到92.68%,99.4%、98.8%和99.7%。
  截至2008年1月31日,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区域内部分直调电厂电费结算率达到了100%。但同时,厂网交易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电网对新建机组商业运营有关规定执行不到位,个别电网企业电费结算现金比例过低等。
  "很多具体问题没有政策依据"
  而前日包括五大电力集团在内的电力企业则在会上呼吁,希望电监会尽早出台跨区电力交易细则,规范厂网电量交易,协调厂网关系。
  我国的跨区电力交易主要有两类:一是有政府文件依据的交易,一是电网企业组织开展的交易,但是两类交易都缺乏具体的细则,使得电力企业与电网在相互协调上往往缺乏操作性,政策性不强。目前全国除了北京、天津、山东、新疆、西藏、海南外,六大区域和其他省市区都已开展了跨省跨区电力交易。
  据华能集团公司运营部副主任刘波介绍,2007年华能电力跨区电价交易平均与国家规定的价格一度电相差近1毛钱。他呼吁电监会应尽早出台具体细则,让电厂和电网之间的交易有细则可循,"目前厂网交易光靠双方自己协调不行,因为有很多具体问题没有政策依据。"
  电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向海平表示,电监会也注意到了此问题,目前正在细则的研究制定过程中,会尽快制定跨省跨区电力交易细则,保证交易公平;此外电监会也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建立合理的输配电价格机制,进一步规范跨省跨区交易输电费用,维护厂网各方的合法权益。
  前日电监会还发布了《2007年度电力企业信息披露及信息报送监管报告》,受到了电力和电网企业的好评,中电投的代表表示,希望今后在监管部门要求下电网企业信息公开更加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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