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研究部署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
 
  2025年1月8日,农业农村部部长韩俊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2025年全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实施方案》,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强调,要聚焦玉米、水稻、小麦、大豆、油菜5大重点作物,分品种明确技术路径,突出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融合,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强化农田沟渠修复整治,加快高油高产大豆、耐密宜机收玉米等突破性新品种选育,加大优良品种推广应用力度,推进精量播种机等高性能农机装备配套升级,强化水肥一体化等关键技术示范推广,让大面积单产提升技术真正落到田间地块。
 
  中储粮:进一步扩大国产玉米收储规模
 
  1月11日,中储粮发布公告称,按照有关部门工作安排,中储粮集团公司及所属相关企业将进一步增加2024年产国产玉米收储规模,新增收购库点等信息近期将及时通过所在地媒体向社会公布。
 
  中储粮:将在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增加新一批玉米收储库点
 
  中储粮2月3日发布公告,按照有关部门工作安排,中储粮集团公司及所属相关企业春节假期后将在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增加新一批收储库点,扩大2024年国产玉米收购规模,涉及的具体收储库点等信息将及时通过所在地媒体向社会公布。
 
  中央一号文件:启动实施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2月23日发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3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提出,健全粮食生产支持政策体系。
 
  落实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政策,稳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降低产粮大县农业保险县级保费补贴承担比例,推动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投保面积。
 
  鼓励地方开展粮油种植专项贷款贴息试点。健全粮食主产区奖补激励制度,加大对产粮大县支持。启动实施中央统筹下的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做好资金筹集和分配。逐步扩大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范围。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3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有关事项如下:
 
  一、对鸡肉、小麦、玉米、棉花加征15%关税。
 
  二、对高粱、大豆、猪肉、牛肉、水产品、水果、蔬菜、乳制品加征10%关税。三、对原产于美国的附件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
 
  四、2025年3月10日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12日进口的,不加征本公告规定加征的关税。
 
  中储粮集团公司将扩大 2024 年国产玉米收储规模
 
  2025年3月4日中储粮集团公司发布公告,依照有关部门工作安排,其及所属相关企业近期会继续增加新一批收储库点。库点主要在东北地区,部分在南方省份,新增收购库点等信息将通过所在地媒体或相关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布。
 
  中办、国办: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和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等政策
 
  4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创新服务重点领域发展和安全的价格引导机制,聚焦到农业领域,即完善农业价格政策,促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完善促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农业价格政策。
 
  健全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协同的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和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等政策。
 
  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加征34%关税
 
  4月4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原产于美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中国将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34%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目标是:到2027年,农业强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稳产保供能力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4万亿斤,重要农产品保持合理自给水平。
 
  健全保障耕地用于种植基本农作物管理体系,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7.5亿亩左右、谷物面积14.5亿亩左右。加快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完善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体系,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完善产粮大县奖补制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向粮食主产区倾斜,省级统筹的土地出让收入可按规定用于粮食主产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种业提升等,统筹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
 
  中国对美国大豆、玉米、猪肉、鸡肉等农产品征收94%-99%关税
 
  4月9日晚间国务院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税率,由34%提高至84%。
 
  大豆、高粱、猪肉、牛肉、水产品等加上之前的10%,中国已对美国这些产品累计征收94%的关税。
 
  鸡肉、小麦、玉米、棉花加上之前15%关税,中国已对美国这些产品累计征收99%的关税。
 
  继续反制!中方对美所有商品加征125%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1日发布公告,自4月12日起,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规定的加征关税税率,由84%提高至125%。鉴于在目前关税水平下,美国输华商品已无市场接受可能性,如果美方后续对中国输美商品继续加征关税,中方将不予理会。
 
  4月25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殖业节粮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在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前提下,持续推进饲料粮减量替代,推动养殖业节粮降耗、降本增效,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养殖业节粮行动实施方案》。目标:统筹推进提效节粮、开源节粮、优化结构节粮三方面措施,力争到2030年,标准化规模养殖方式的每公斤动物产品平均饲料消耗量比2023年减少0.2公斤以上(降幅达7%以上);微生物蛋白饲料、餐桌剩余食物饲料化产品、农副资源饲料化产品、昆虫蛋白饲料、动物源蛋白饲料等非粮饲料资源开发利用产能达1000万吨以上,优质饲草产量比2023年新增4000万吨以上;建成一批适度规模、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智慧管理的家庭农场或标准化养殖场;全国养殖业消耗的饲料中粮食用量占比降至60%左右,其中,豆粕用量占比降至10%左右。
 
  5月上旬中国签署9亿美元阿根廷农产品的采购意向书
 
  在中美贸易战持续升级的背景下,中国正积极寻求替代美国农产品的供应来源。
 
  近日,中国与阿根廷签署了一项价值约9亿美元农产品的采购意向书,计划采购大豆、玉米和植物油,进一步减少对美国农产品的依赖。
 
  该协议由中方代表团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签署,并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确认,但具体细节尚未公开。
 
  中国和巴西签署玉米酒糟粕贸易协议
 
  5月13日巴西与中国签署贸易协议,正式获准向中国出口玉米酒糟粕(DDGs)。这一突破性协议将直接挑战美国在该领域的主导地位,尤其在中美贸易摩擦持续的背景下更具战略意义。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饲料消费国,此举将多元化其进口来源,减少对美国玉米酒糟粕的依赖。2023年美国对华出口玉米酒糟粕约150万吨。
 
  协议签署后,巴西乙醇产业链预计迎来显著增长,而美国供应商可能面临市场份额流失风险。
 
  海关总署: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巴西玉米酒糟粕和花生粕进口
 
  5月27日海关总署公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巴西联邦共和国农业和畜牧业部关于巴西玉米酒糟粕和花生粕输华卫生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巴西玉米酒糟粕和花生粕进口。
 
  中国允许进口符合要求的丹麦大麦
 
  6月3日中国海关公告,自8月20日起,允许进口符合相关要求的丹麦大麦。公告称,允许进境的丹麦大麦,是指产自丹麦,输往中国用于麦芽加工的大麦,不作种植用途。
 
  关于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反倾销调查的延期公告
 
  6月10日商务部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24年6月17日,商务部发布2024年第23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鉴于本案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16日。
 
  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邦吉收购蔚特股权案
 
  6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邦吉全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吉)收购蔚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特)股权案。该案涉及全球两大重要粮食贸易商并购,市场监管总局在审查过程中,充分考虑交易对全球粮食产业市场和中国境内大豆等农产品贸易市场竞争可能产生的影响。通过附加限制性条件,邦吉、蔚特作出继续履约、稳定价格、保障供应等五项承诺,确保大豆等农产品供应稳定、价格合理,保障下游客户和消费者利益。
 
  中粮国际在罗马尼亚启动多瑙河驳船船队
 
  中粮国际近日在罗马尼亚推出了一支由4艘推船和29艘驳船组成的新船队,以加强其在多瑙河和黑海地区的物流网络。每艘驳船可装载1000多吨玉米、小麦和大麦等谷物,将该公司在内陆的9个筒仓与康斯坦察深水港直接连接。中粮国际表示,每年通过驳船从中欧地区向康斯坦察运输超过200万吨谷物,近年来多瑙河驳船使用量增加了两倍,主要由于水运相比铁路和公路更具效率优势。船队运输不仅能提高灵活性,还能减少道路拥堵,一艘谷物驳船可替代40节火车车厢或70辆卡车,显著降低碳排放。
 
  中信建设在安哥拉签署大型农业项目开发协议
 
  安哥拉农业与林业部7月21日宣布与中信建设安哥拉公司签署大型农业项目开发谅解备忘录。
 
  中信建设方面表示,该项目投资预算约为2.5亿美元,分五期实施,全部融资均来自中国投资者。项目最终目标建成10万公顷的种植区,用于种植玉米和大豆,以满足国内消费和出口需求。安哥拉农业与林业部长Isaac dos Anjos透露,约60%的产品将出口到中国,其余的将供安哥拉本地消费。
 
  谅解备忘录指出,该协议应涵盖多个合作领域,包括创建和优化完整的农业价值链,以及建立对华粮食出口植物检疫体系,推动签署双边协议。
 
  Isaac dos Anjos表示,24日将与另一家中企签署协议,以便中方能够为安哥拉另外50万吨食品提供出口市场。
 
  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自2025年8月12日12时01分起,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在90天内继续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保留10%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
 
  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发布2025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8月12日发布公告称,持有2025年小麦、玉米、大米、棉花、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均应将其持有的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还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小麦、玉米、大米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系统交还,棉花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棉花进口配额管理系统交还,食糖通过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系统交还。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对交还的配额进行再分配。对9月15日前没有交还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配额的最终用户,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在分配下一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时对相应品种按比例扣减。
 
  2025年黑龙江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公布
 
  黑龙江:
 
  根据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了使2025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的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作物等信息公示到位,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公示的方式进行公示。2025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标准分别为,大豆补助标准350.73元/亩。玉米补助标准16.73元/亩。稻谷地表水灌溉稻谷补助标准156.53元/亩,地下水灌溉补助标准106.53元/亩。
 
  吉林省2025年粮食目标价格补贴发放标准:
 
  省农业农村厅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农发〔2025〕3号)与《关于印发〈吉林省2025年高油高产、高蛋白大豆生产发展补贴和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农函〔2025〕9号)要求,测算2025年全省玉米、稻谷生产者补贴和高油高产、高蛋白等优质大豆品种补贴标准分别为48.95元/亩、86.2元/亩、27.8元/亩,报送省政府审批通过。请各地按照2025年目标价格补贴(玉米和大豆、稻谷)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公示制度等后续补贴发放工作要求,确保及时足额兑付补贴资金。
 
  国家发改委发布2026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安排细则
 
  10月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26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安排细则。其中,2026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小麦(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小麦)963.6万吨,其中90%为国营贸易配额;玉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玉米)720万吨,其中60%为国营贸易配额;大米(包括其粉、粒,以下简称大米)532万吨,其中长粒米266万吨、中短粒米266万吨,50%为国营贸易配额。
 
  国务院税委会:停止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
 
  11月5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停止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3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有关事项如下:
 
  一、对鸡肉、小麦、玉米、棉花加征15%关税,具体商品范围见附件1。
 
  二、对高粱、大豆、猪肉、牛肉、水产品、水果、蔬菜、乳制品加征10%关税,具体商品范围见附件2。
 
  三、对原产于美国的附件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
 
  11月10日巴西获准对华出口高粱和玉米酒糟粕
 
  巴西农业部宣布,中国已首次批准巴西向中国出口高粱以及玉米酒糟粕(DDGS)。根据巴西农业部声明,中国已为10家巴西工厂开放了高粱出口许可,同时批准了5家工厂出口玉米酒糟粕。
 
  商务部公布再次延长对进口牛肉保障措施调查期限的决定
 
  据商务部官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的规定,2024年12月27日,商务部发布2024年第60号公告,决定对进口牛肉进行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25年8月6日,商务部发布2025年第38号公告,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至2025年11月26日。鉴于本案情况复杂,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再次延长至2026年1月26日。
 
 
文章来源:饲料行业信息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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