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三角港口群力推集装箱运价联动
- 发布日期:2007-06-19 啤酒工业信息网
在浙江通往上海的公路上,每次看到卡车上堆成“小山”甚至摇摇欲坠的义乌小商品,上海国际港务集团生产业务部副总经理陶惠福都会感慨一番:“无论从安全、质量还是时效上讲,这些货物都应该用集装箱来运输,走水路啊!”然而,不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影响了集疏运体系的优化,影响了水运生产效率。规范市场,互利共赢,成为长三角众多港口的心声。
近日,上海组合港管委会办公室召集上海、江苏、浙江等地有关港口管理部门及港口企业业务处长在上海召开工作座谈会,旨在推动建立长三角港口集装箱市场价格联动机制。
不良竞争露苗头
2006年,长三角区域港口吞吐量占全国的比重达39.4%,集装箱吞吐量占全国的比重达36.0%。长三角港口集装箱运输在国家港口运输体系中地位突出,正在为长三角地区、长江流域经济发展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上海组合港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王明志分析说:“国家经济平稳快速增长,港口体制深化改革,进一步增强了长三角区域港口群快速发展的活力。”但他也指出,港口集装箱运输市场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不良竞争现象已经有了苗头,并呈加剧趋势。“同质竞争”所导致的“内耗”,使长三角港口群不能进一步发挥规模效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支撑地区经济发展的能力,如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调控市场,港口之间的竞争可能在不远的将来出现令人不愿看到的局面。
联动机制优化港口市场
“随着港口的高速发展,港口竞争在所难免,这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但是缺乏有效监管的不正当竞争是应该坚决制止的。”王明志告诉记者,本着这个目的,上海组合港管委会办公室组织长三角港口共同研究对策,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引导建立规范的港口集装箱市场秩序,探索建立区域港口合作协调发展的联动机制。
据介绍,价格联动机制主要由信息公开、费收报备、联席会议、联合巡查、监督处罚等制度组成,其总体思路是长三角各港口努力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长三角区域港口市场;各港口综合考虑自身利益与区域长远发展的整体利益,积极参与集装箱市场价格协调,实现互利互惠;各港口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遵守集装箱市场价格联动规则的前提下自行确定价格;通过指定平台及渠道,各方及时公布涉及集装箱市场价格的相关信息,实现区域信息共享。 价格联动的主要内容包括:上海组合港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协调价格联动,发布信息;各港口行政管理机构联合对集装箱价格市场实施监管和调控;各港口企业共同实施集装箱价格联动;各地港口行业协会在充分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联合加强行业自律。
王明志进一步说明:“探索建立区域港口集装箱市场价格联动机制,主要是为了规范长三角港口集装箱市场秩序,制止不正当竞争,引导企业密切合作,培育优化港口市场,更好地满足社会运输需求,提高长三角区域的运输质量和服务水平。”他表示,希望通过这一规则,建立一个互惠互利的合理价格体系、一个规范有序的区域港口市场、一个信息共享的区域信息交流平台,在港口业务经营及港口发展中形成良好的机制,进一步推动实施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国家战略,提升长三角地区港口的综合竞争力,增强区域港口群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西部大开发的整体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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