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将从国庆起实施
- 发布日期:2006-07-28 啤酒工业信息网
烟盒上有“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语,酒标签上也要如此了。记者25日从浙江省质监局获悉,最新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内,酒精度大于0.5%的酒精饮料都将在标签上标上类似“过度饮酒,有害健康”的警示语。
浙江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酒类包装上标注如“过度饮酒有害健康”、“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健康提示语,是我国首次以国标的形式对企业提出劝说语标示方面的要求,像香烟一样,提倡健康、安全也是酒类管理的方向。
同时,随着新标准的实施,酒类广告也将受限制。据悉,大多数国家已对酒精广告采取了限制措施和宣传教育。在法国,酒类广告不能上电影、电视和电台,且必须以醒目字体标明“过量饮酒有害健康”和“请酌量消费”的字样。我国目前对酒类广告的限制比较宽松,今后酒类广告也将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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