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麦收购量同比大幅下降 湖北省加大收购资金供应量
  • 发布日期:2008-07-07     啤酒工业信息网
      当前,湖北省夏粮收购已进入高峰期。随着各地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的渐次启动,收购进度有所加快,但与去年同期相比,国有粮食企业收购总量大幅下降。据粮油收购进度报表反映,截止6月26日,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收购小麦18.9亿斤,比去年同期减少 9.7亿斤,减幅33.9%。为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做好小麦收购工作,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近日,湖北省粮食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麦收购资金供应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做好小麦收购资金供应的有关问题做出明确指示。
  一、对已经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的县(市),由于中储粮收购点少,一些具备农发行贷款资格条件的国有粮食企业未参与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对这类国有粮食企业,农发行可根据企业信用情况、风险承受能力和企业的购销计划,适时发放收购贷款,支持企业积极按市场价收购小麦。
  二、对尚未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的县(市),农发行要积极支持符合贷款条件的国有粮食企业在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的条件下,入市收购市场价小麦。尤其是应充分发挥各县(市)粮食储备库(点)仓储设施较好的优势,按其风险承受能力支持其积极开展收购。
  三、对过去违反国家最低收购价粮食政策,挪用粮食收购资金的国有粮食企业,各地粮食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采取过硬措施,积极督促企业整改,如数归还违规资金。对整改已到位、经营管理情况好和落实贷款风险保障措施的企业,农发行可及时发放收购贷款,支持企业参与收购。
  四、各地粮食局要主动配合当地农发行,加大对国有粮食企业信用环境整治力度,使其尽量符合农发行贷款资格条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国有粮食企业贷款资格审查,完善相关手续。对经过重新审查符合农发行贷款条件的企业,农发行可给予贷款支持。
  五、国有粮食企业要严格执行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政策,加强粮食收购、库存和销售管理,建立粮食库存和收购资金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粮食库存和收购信贷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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