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添加剂糖化酶的发酵技术
- 发布日期:2006-10-08 啤酒工业信息网
本标准适用于由发酵法生产,经提纯制取,供食品生产作添加剂用的糖化酶制剂。
1、技术要求
1.1外观:固体时,粉状,无结块。液体时,黄褐色,允许有少量凝集物。
1.2项目和指标表1
项目 指标
固体 30000,40000,20000,30000
液体 50000,60000,40000,50000
酶活力,u/g(ml)80000,100000,60000,80000 150000,200000,
水分,%不小于8.0
细度(通过40目铜网筛)%不小于80
酶活力保存率(室温,半年),%不小于80
重金属(以pb计),%不超过0.004
铅,%不超过0.001
砷(以as计),%不超过0.0003
黄曲霉毒素b1,%不超过0.0000005
大肠菌群,个/100g(ml)不超过30
沙门氏菌不得检出
2、试验方法
2.1外观:用目视判定。
2.2酶活力测定
2.2.1试剂
2.2.1.10.1n乙酸-乙酸钠缓冲溶液(ph4.6):称取6.7g乙酸钠(ch3coona?3h2o),吸取冰乙酸2.6ml,用蒸馏水溶解定容至1000ml,上述缓冲溶液应以酸度计校正ph值。
2.2.1.20.05n硫代硫酸钠溶液:按gb601《化学试剂标准溶液制备方法》中2.7执行。
2.2.1.30.1n碘液:按gb601《化学试剂标准溶液制备方法》中2.10执行。
2.2.1.40.1n氢氧化钠溶液:按gb601《化学试剂标准溶液制备方法》中2.2执行。
2.2.1.52n硫酸溶液:量取分析纯浓硫酸(比重1.84)5.6ml缓缓加入适量蒸馏水中,冷却后用蒸馏水定容至100ml,摇匀。
2.2.1.620%氢氧化钠溶液:称取20g分析纯氢氧化钠,用蒸馏水溶解定容至100ml。
2.2.1.72%可溶性淀粉溶液:称取可溶性淀粉2.00g,然后用少量蒸馏水调匀,徐徐倾入已沸的蒸馏水中,煮沸至透明,冷却,用蒸馏水定容至100ml,此溶液需当天配制。注:可溶性淀粉应符合hg3-3095质量标准要求。
2.2.2测定程序
2.2.2.1待测酶液的制备:称取酶粉2.0000g(或1.00ml酶液),倒入50ml烧杯中,用少量的乙酸-乙酸钠缓冲溶液(ph4.6)溶解,并用玻璃棒捣碎,将上层清液小心倾入适当的容量瓶中,沉渣再加入少量上述缓冲溶液,如此反复捣研3~4次,最后全部移入容量瓶中,用缓冲溶液定容至刻度,摇匀,通过4层纱布过滤。再用滤纸滤清,滤液供测定用。浓缩酶液可直接吸取一定量于容量瓶中,用缓冲溶液稀释定容至刻度。注:制备酶液时,酶液浓度最好控制在消耗0.05n硫代硫酸钠(空白-样品)的差数为3~6ml左右(以每毫升酶活力约50~90单位为宜)。
2.2.2.2测定:于甲、乙两支50ml比色管中,分别加入2%可溶性淀粉溶液25ml,0.1m乙酸-乙酸钠缓冲溶液(ph4.6)5ml,摇匀。于40±0.2℃的恒温水浴中预热5~10min。在甲管中加入酶制备液2.0ml(酶的总活力约110~170单位)立即记时,摇匀。在此温度下准确反应1h后,立即在甲、乙两管各加20%氢氧化钠溶液0.2ml,摇匀,将两管取出迅速用水冷却,并于乙管中补加酶制备液2.0ml(作为对照)取两管中上述反应液各5ml放入碘量瓶中,准确加入0.1n碘液10ml,再加0.1n氢氧化钠溶液15ml(边加边摇晃),放置暗处15min,加入2n硫酸2ml,用0.05n硫代硫酸钠溶液滴定至无色为终点。
2.2.2.3计算1g酶粉或1ml酶液在40℃、ph4.6的条件下,1h分解可溶性淀粉产生1mg葡萄糖的酶量为一个酶活力单位。
132.2
x=(a-b)×n×90.05×━━×━━×n………………(1)
25
式中:x--酶活力单位,μ/g(ml);a--空白试验消耗硫代硫酸钠溶液的毫升数;b--样品消耗硫代硫酸钠溶液的毫升数;n--硫代硫酸钠溶液的当量浓度;n--稀释倍数;90.05--1ml1n硫代硫酸钠相当葡萄糖毫克数;1/2--折算成1ml酶液的量;32.2--反应液总体积,毫升数;5--吸取反应液的毫升数。为计算方便,可按稀释倍数参考表计算,系数乘以滴定空白和样品所消耗0.05n硫代硫酸钠溶液的差值(a-b)为酶活力单位。稀释倍数参考表2。
表2 稀释倍数参考表
稀释倍数 系数 稀释倍数 系数
原数 14.5 35 507.5
2 29 40 580
5 72.5 45 625.5
15 217.5 100 1450
20 290 200 2900
25 362.5 250 3625
2.3 水分
2.3.1 测定程序于已知恒重的40mm×25mm称量皿中,称取酶粉约2.0000g,在105~110℃恒温干燥箱内烘2h,移至干燥器中冷却,称重,再在干燥箱内烘干,直至恒重。
2.3.2 计算
w1-w2
x1=━━━━×100………………………………………(2)
w1-w
式中:x1--样品中水分的含量,%;w--称量皿质量,g;w1--烘干前皿加样品质量,g;w2--烘干后皿加样品质量,g。
2.4 细度
2.4.1 测定程序称取100g酶粉用40目标准分样筛(铜网)筛分,称其未通过的酶粉质量。
2.4.2 计算
m-m
x2=━━━━×100………………………………………(3)
m
式中:x2--酶粉样品细度,%;m--原酶粉质量,g;m--筛后留存酶粉质量,g。
2.5 酶活力保存率
e1
x3=━━━━×100………………………………………(4)
e
式中:x3--酶活力保存率,%;e--原酶粉(液)活力;e1--检测酶活力。
2.6 重金属
2.6.1 试剂
2.6.1.1 硝酸:分析纯。
2.6.1.2 硫酸:分析纯。
2.6.1.3 盐酸:分析纯。
2.6.1.3.1 6n盐酸:量取500ml盐酸,用蒸馏水稀释至1000ml。
2.6.1.3.2 1n盐酸:量取83ml盐酸,用蒸馏水稀释至1000ml。
2.6.1.4 氨水:分析纯。
2.6.1.4.1 5n氨水:量取333ml氨水,用蒸馏水稀释至1000ml。
2.6.1.4.2 1n氨水:量取66ml氨水,用蒸馏水稀释至1000ml。
2.6.1.5 ph3.5的乙酸盐缓冲液:称取25.0g乙酸铵溶于25ml蒸馏水中,加6n盐酸45ml,用稀盐酸或稀氨水调节ph至3.5,用蒸馏水稀释至100ml。
2.6.1.61%酚酞指示液:按gb603配制。
2.6.1.7饱和硫化氢水:按gb603配制(此溶液于使用前制备)。
2.6.1.8铅标准溶液(每毫升含0.01mg铅):按gb602配制,临用前用蒸馏水稀释10倍。
2.6.2测定程序
2.6.2.1样品处理称取5.0g样品置于250ml凯氏烧瓶或三角烧瓶中,加10~15ml硝酸浸润样品放置片刻(或过夜)后,缓缓加热,待作用缓和后稍冷,沿瓶壁加入5ml硫酸再缓缓加热,至瓶中溶液开始变成棕色,不断滴加硝酸(如有必要可滴加些高氯酸)至有机质分解完全,继续加热,至生成大量的二氧化硫白色烟雾。最后溶液应呈无色或微带黄色。冷却后将溶液移入50ml容量瓶中,用水洗涤三角烧瓶,将洗液并入容量瓶中,加蒸馏水至刻度,混匀,每10ml该溶液相当于1g样品。取同样重的硝酸、硫酸按上述方法作试剂空白试验。
2.6.2.2样品测定
2.6.2.2.1溶液a:吸取含铅标准液1ml于50ml纳氏比色管中,加水至25ml混匀,加1滴1%酚酞指示液;用稀盐酸或稀氨水调节ph至中性(酚酞红色褪去)。加入ph3.5的乙酸盐缓冲液5ml,用蒸馏水稀释至40ml,混匀备用。
2.6.2.2.2溶液b:取一支与溶液a所配套的纳氏比色管,加入20ml样品液,加蒸馏水至25ml混匀,加1滴1%酚酞指示液,用稀盐酸或稀氨水调节ph至中性(酚酞红色褪去),加入ph3.5的乙酸盐缓冲液5ml,用蒸馏水稀释至40ml,混匀备用。
2.6.2.2.3溶液c:取一支与溶液a、b所配套的纳氏比色管,加入与溶液b相同量的样品液,再加入与溶液a相同量的铅标准液,加蒸馏水至25ml,混匀,加1滴1%酚酞指示液,用稀盐酸或稀氨水调节ph至中性(酚酞红色刚褪去),加入ph3.5的乙酸盐缓冲液5ml,用蒸馏水稀释至40ml,混匀备用。
2.6.2.2.4向各管中加入10ml新鲜制备的硫化氢饱和液,混匀,放置10min后在白色背景下观察,溶液b的色度不得深于溶液a的色度,溶液c的色度应与溶液a的色度相当或深于溶液a的色度。
2.7铅按gb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中的双硫腙单色法执行。样品处理采用硝酸-硫酸法。
2.8砷按gb5009.11《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中的银盐法执行。样品处理采用硝酸-硫酸法。
2.9黄曲霉毒素b1按gb5009.22《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方法》执行。
2.10大肠菌群按gb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执行。
2.11沙门氏菌按gb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执行。
3检验规则
3.1产品需经生产厂技术部门检验,并签发合格证方可出厂。生产厂以每一生产班次或每一罐进库的量为同一批次的产品。
3.2订货单位若需抽样检验,应从该酶制剂中提取两份,按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若有一个样品或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的要求,应与生产厂协商。再取一倍量的同批样品共同进行复验,如仍不合格时,则全批产品作为不合格品,退交生产厂处理。若产品经复验合格,订货方应承担试验费用。如不合格,应由生产厂家承担试验费用。
4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4.1酶制剂的外包装箱,除注明品名、生产厂名、规格、注册商标外,还应注明食品添加剂。箱里并应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合格证上印有品名、批号、数量、规格、生产日期、检验员等。
4.2内包装为食品用塑料袋,包装分为2kg、3kg,应印有注册商标、产品名称、规格、重量、生产厂名。
4.3本品含有生物活性物质,对光线、温度、湿度易引起失活。在运输途中应避免日光曝晒和雨淋。贮存仓库应保持清洁、阴凉、干燥、通风。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归口。
本标准由无锡酶制剂厂、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天津市卫生防病中心、无锡市卫生防疫站负责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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