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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深化可能在年底或明年3月後--国税总局官员

2012-09-21 13:393230

路透上海9月21日电---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官员近日透露,房产税下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并逐步建立房地产税制度,房地产税深化可能在年底或明年3月份以後.

证券时报周五报导引述国税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的话称,"目前上海和重庆已经开展了房产税的试点,下一步将会双管齐下,包括进一步扩大试点及逐步建立房地产税制度,目标是消灭房产税,建立房地产税."

他强调,房产税和房地产税是两回事,房产税是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通过付出税收代价来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而房地产税不是为了调控.

他介绍,目前上海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重庆计税依据是房产交易价.如果按照原值徵收是房产税,如果按照评估价值徵收则是房地产税,评估价值里包括了地价.

中国国税总局8月底曾表示,由於对个人住房征税涉及面广,且需要一系列的配套制度,房产税扩大试点方案以及细化的徵收标准和办法尚未最终确定.

自去年1月底开始,上海对部分个人住房徵收房产税,徵收范围包括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於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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