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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称将淘汰粗钢年产量100万吨以下企业

2012-09-04 10:433370

路透北京9月4日电---为推动钢铁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表示,将淘汰粗钢年产量100万吨以下的普钢企业.此外,钢企的高炉容积必须达到400立方米以上,否则将被淘汰.

刊登在工信部网站的《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年修订)》并要求,钢铁企业的生产规模须达到2010年特钢企业30万吨及以上,且合金钢比大於60%(不含合金钢比100%的高速钢、工模具钢等专业化企业).

同时,要求钢铁企业须具备完备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保持良好的产品质量信用记录,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环保方面,规范条件强调,钢铁企业吨钢烟(粉)尘 排放量不超过1.19千克,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 1.63千克.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另外,规范条件还指出,钢铁企业须注重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各种资源的循环利用率.吨钢新水消耗不超过4.1立方米,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不低於94%.

受钢价下行影响,中国钢企利润成绩单在今年1月再现负数,且今年上半年的主业利润亦以亏损告终,销售利润率仅0.13%,在所有工业行业中垫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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