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香港8月28日电---香港证监会表示,就安永会计师事务所ERNY.UL在担任一家申请在港上市公司的申报会计师及核数师期间,未有按要求交出相关会计纪录一事,在原讼法庭对安永展开法律程序.
据证监会新闻稿,标准水务有限公司於2009年11月向联交所申请上市,但於2010年3月,安永突然通知联交所,表示因发现标准水务所提供的文件内容前後矛盾,故已辞任该公司的申报会计师及核数师.标准水务随後亦撤回其上市申请.
证监会表示,向安永发出正式通告,要求对方交出有关标准水务的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关会计文件,但安永声称没持有该等纪录,并指受委聘的工作由其内地合营夥伴安永华明执行,相关纪录亦由安永华明在内地持有.
其後安永就没有遵从证监会要求一事解释称,碍於中国法律的限制,无法交出有关文件.
安永当时是引用了中国有关部门於2009年10月发表的联合声明,会计纪录(包括审计工作底稿)在中国法例下可能属於"国家机密",而所有香港会计师将任何会计纪录交予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前,都必须徵得内地相关部门的同意,即使有关纪录存放於香港亦然.
证监会其後遂透过有关调查事宜的常设互助安排,寻求内地相关部门协助.不过,安永华明并没有按内地相关部门要求交出有关纪录.
"安永身为前申报会计师而安永华明作为其前代理人,却没有应证监会要求向内地相关部门交出该等纪录,事态极之严重."证监会表示.
证监会称,任何申请在港上市的私人公司的会计及审计工作底稿,必须可被直接交予证监会,或根据常设合作安排经由内地相关部门交出,这安排尤其适用於证监会就怀疑失当行为进行调查的情况.
证监会就此案引用《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85条,向法庭提出对安永进行查讯.如法庭信纳安永是在没有合理辩解下不遵从证监会的要求,便可命令安永遵从有关要求.
此前,中国高精密自动化(0591.HK: 行情)亦以其业务涉及"国家机密"为由,拒绝披露相关财务资讯,其後联交所批准其本月初复牌,但证监会於本月22日指示联交所暂停该公司的股份买卖,但至今有关方面对未有进一步披露叫停股份交易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