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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拟召集银行讨论票据业务新政--消息

2012-08-17 15:254010

* 央行加强票据业务新政的讨论稿已结束徵求意见期

* 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 贴现背书要明确注明相关内容

* 堵住银行违规销减信贷规模的渠道

路透上海8月17日电---消息人士对路透表示,中国人民银行本月底将召集银行等相关机构,讨论此前下发的加强票据业务的徵求意见稿,以强化对票据贴现等业务管理.其中通过用注明背书等手段,堵住了银行直接或间接违规销减信贷规模的渠道,料对银行未来开展票据业务影响较为明显.

该徵求意见稿要求,回购式转贴现、再贴现应做成背书;回购式转贴现、再贴现的卖出回购和回购到期均应做成背书.卖出回购背书除按买断式转贴现、 再贴现背书做相应记载外,还应在背书人栏记载"卖出回购"字样;回购到期背书为卖出回购背书的回头背书,除按买断式转贴现、再贴现背书做相应记载外,还应在背书人栏记载"回购到期"字样.

简而言之,上述规定堵住了银行通过"过桥机构",将应纳入银行信贷规模管理的贴现业务,转为不被视作信贷业务的回购业务,即票据市场上俗称的"销规模".

一位接近此事的消息人士透露,"央行初步准备本月底在广西举办一个培训会,如果徵求意见稿修改顺利,相关规定明年就会正式实行."

路透目前尚未获得央行的相关评论.

票据市场是短期资金融通的市场.此前的中国票据市场处於分割状态,在各行各地区之间的流动性较差;交易品种基本限於汇票,交易期限规定在六个月以内,其中银行承兑汇票是最主要的交易工具.交易方式包括回购和转贴(即买断).

**"销规模"渠道被堵**

华东一银行交易员则称,如果票据贴现要求明确标注背书内容,"银行就没办法用过桥的方式,把票据转给信用社(等可以销规模的机构)."

在票据市场上,贴现伴随着票据所有权的转移,但回购业务更类似于以票据为抵押的资金拆借.前者纳入银行信贷规模管理,後者则非信贷管理范围.

但在实际业务开展中,部分地区的农信社等机构,因历史遗留财务处理不健全等原因,将票据贴现和回购业务并入一个会计科目处理,即可以以转贴入账,而以回购出账,从而令票据所占信贷规模"凭空消失".

此外,通知中明确了纸质商业汇票贴现的对手方只能是其他银行、财务公司或中国人民银行,这无疑中给一直觊觎票据市场的基金、券商资产管理等涉足此类业务设定了障碍.

另一消息人士则指出,关於纸质商业汇票的贴现对手方,原来规定就是如此.央行本次重新强调到底有何深意,目前还不得而知.

至于该徵求意见的影响,上述交易员表示,刚下发的时候确实令票据市场承压,不过毕竟最早也是明年才正式开始执行,短期的影响更多的显现开展业务的心态上,而非直接体现在价格方面.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於2009年10月28日在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正式上线.20家金融机构顺利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开始为其客户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电子商业汇票的期限由纸质票据的半年延长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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