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宋岗 记者 阿龙)
近日,江都工商局接到NBA中国授权北京顺城凯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举报,对江都区小纪镇辖区内一家超市、两家饭店门口的青岛啤酒宣传招牌中擅自使用“NBA”及图形的行为进行了查处,责令当事人当场去除宣传广告中的“NBA”及图形等商标标识。
经查,NBA中国授权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NBA”及图形的注册商标的期限为2008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目前青岛啤酒为上述超市、饭店制作的招牌上仍然使用“NBA”及图形的注册商标标识,属商标侵权行为。目前,江都工商局正对此案作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