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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瓶建议使用期限为两年 “超期服役”市场多有售

2012-07-16 09:295940

 本报讯(见习记者 刘 鹏)啤酒瓶“超期服役”隐患多,昨日记者走访了市区的几家超市及小商店、饭店,结果发现不少的啤酒瓶都是“超期服役”。

  记者首先来到了市区东风大街的一家大型超市,只见货架上的啤酒种类繁多,基本上都是最近一两个月才生产的。对于记者提出的啤酒瓶生产日期在哪看这样的问题时,超市导购说:“在瓶盖上”。但瓶盖上的日期分明是啤酒的生产日期, “不知道,可能没有吧” 超市导购说。

  其实早在1996年国家就出台了标准,要求啤酒生产企业采用防爆酒瓶,并在啤酒瓶底部20毫米位置处打上专有标记“B”, “B”字瓶的建议使用期限为两年。

  记者注意到这家超市货架上的啤酒瓶生产日期有2012年左右新生产的,也有不少是2009年、2008年生产的,属于“超期服役”。另外,记者还发现,一瓶青岛啤酒渭南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宝鸡牌”啤酒,消费者俗称“白宝鸡”,其生产日期是今年的6月25日,但它的瓶子是2007年制造的,算一算这瓶子今年都5“岁”多了。

  而在采访过程中,多数顾客表示在选购啤酒时,他们只注重品牌和口感,从未关注过啤酒瓶的生产日期。

  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废品收购站了解到,啤酒瓶一般都是循环利用,厂家对回收的酒瓶进行消毒处理,然后再次使用。而废品收购站回收酒瓶时只需要看瓶子的外观是否有破损就可以了,从不看生产日期。“只要不烂就可以了”,收购站人说。对于记者提出,酒瓶用几年就不能再用了,厂家回收时看不看酒瓶生产日期,管不管时。收购站人这么回答:“不清楚,厂家不管,报不报废他们定。”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新 “B”字瓶在7、8毛钱,而旧酒瓶的回收成本在2毛钱左右,这是啤酒生产企业循环使用啤酒瓶的最重要原因。而国家出台的强制性标准也只是建议使用期限为两年,并非强制要求,所以市场上还是存在着大量“超期服役”的啤酒瓶。

  在此,我们也提醒消费者为了您的安全,购买啤酒时除了要查看啤酒本身的生产日期外,也应关注酒瓶瓶底上的制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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