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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瓶成“手榴弹” 临泉消费者获赔偿

2012-05-22 09:284460
开啤酒时不料啤酒瓶爆炸,消费者右眼受伤,一次愉快的就餐演变成了悲剧。历经消协半年调处,近日该案终于得到解决:啤酒厂家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13600元。
       去年年底,消费者韦某在临泉县一饭店就餐,准备开某品牌啤酒时,突然啤酒瓶爆炸,导致韦某右眼部出血,因伤势严重被送到医院治疗。
      韦某因伤后瘢痕形成部分眉毛脱落,导致右眼睑闭合不全,出现眼球外露视物模糊等情况,被鉴定为八级伤残,面部毁容被评为九级伤残。韦某与啤酒经销商索赔,遭经销商推诿。
      无奈之下,他投诉至临泉县消协。消协接投诉后,及时找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由于啤酒生产企业在亳州市,给调解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加之消费者缺乏足够证据等因素,调解曾一度陷入僵局。
        临泉县消协通过多方面的途径,与啤酒生产企业进行沟通调解,最终事情出现转机。几天前,消费者韦某在临泉县消协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亳州市某啤酒生产厂家再次调解。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由啤酒生产厂家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13600元。截止到记者发稿时获悉:消费者已经拿到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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