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起假“燕京啤酒”商标标识案开庭
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4起销售假冒“燕京啤酒”商标案,今日,在丰台法院分别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3月至2005年3月间,张某先后多次向赵某、李某等人分批购买总计400余万件非法制造的燕京啤酒注册商标标识,并从山东德州、菏泽等地运到北京。后张某又伙同路某等2人在新发地市场等地,将非法制造的燕京啤酒注册商标标识成套销售给杨某、王某等人。
6名被告人面对检察官指控的事实,没有过多的争辩,均表示认罪,希望法院能够从轻处罚。庭审后,被告人赵某和李某的家属看到自己的亲人犯下无法挽回的罪行,都后悔地流下泪水,他们悔不当初没有劝阻亲人不要只为赚钱,不顾后果,以致铸成大错。
丰台法院将择期对此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