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要求,公司立即组织有关部门、相关子公司、中介机构对年报问询函所涉事项开展核查落实并积极准备回复材料。鉴于此次《年报问询函》回复部分事项需要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且涉及部分事项尚需各方进一步沟通、确认,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于2024年5月28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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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