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开封市鼓楼区某音乐餐吧销售超过保质期啤酒案
2023年2月23日,开封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对开封市鼓楼区某音乐餐吧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商品销售展示柜台上摆放有牌(中国扬子集团)苦荞啤酒33罐,另在柜台内发现有牌苦荞啤酒4箱,以上共计129罐啤酒均已超过保质期。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7月16日购进该批次啤酒6箱,每箱购进价格35.00元,共210.00元,因无销售记录,无法计算违法所得。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2023年3月,鼓楼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中国扬子集团)苦荞啤酒129罐,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食品安全一直是民生关注焦点,销售过期食品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关乎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本案通过对食品经营者作出行政处罚,可以起到警示震慑作用,引导经营者加强对销售食品的管理,禁止销售过期食品。同时也建议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在日常消费中应注意甄别,避免购买过期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