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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啤酒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0-31 08:402310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18-19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20 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参加董事 15 人,实际参加董事 15 人,分别为:赵晓东、刘翔宇、谢广军、邓连成、戴永全、丁广学、张海峰、李光俊、杨毅、吴培、李兴山、王连凤、朱立青、张桂卿、尹建军。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同意票 1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附件 1 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修订通知》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最新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票 1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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