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大麦》《啤酒麦芽》两项国家标准的修制定工作于2017年底开始,并在2018年3月由中国酒业协会啤酒分会发文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起草工作组成员单位。截止至4月中旬,共有25家单位申报《啤酒大麦》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另有28家企业申请加入《啤酒麦芽》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本次会议,对两项标准拟定的组织架构名单予以公布,并在现场由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郭新光介绍了各项标准的工作方案及分工安排。广东粤海永顺泰麦芽集团有限公司麦芽研究院韩永红院长向全体工作组详细介绍了标准修订的方向与思路。
《啤酒大麦》GB/T 7416-2008 修订要点
术语及定义
修改3.4千粒重定义:由“1000颗麦粒的绝干质量”修改为“1000颗麦粒的风干质量”等
修改质量等级
将现有的“优级、一级及二级”修改为“合格”标准 等
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修订对指标的要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5-2016),2017年6月23日正式实施。其中列出蛋白的换算系数,大麦为5.83,而不是之前业内一直使用的6.25。
增加质量指标的检测方法及相应的设备要求
如增加含氮量的燃烧法测定方法,增加快速发芽率的检测方法。
更新依据的卫生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27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


《啤酒麦芽》QB/T 1686-2008 修订要点
增加原料种类及质量标准、尤其是特种麦芽的风味物质标准
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修订对指标的要求
根据啤酒集团对麦芽质量要求的变化及指标的特殊性修订理化指标
修改质量等级,符合包装和标签要求
卫生标准
增加检测方法并明确检测装备
增加贮存保质期及贮存条件规定
《工坊啤酒及其生产规范》讨论环节由张五九副院长主持。他总结了前期起草工作组的工作进度,并组织全体工作组成员对《工坊啤酒及其生产规范(讨论稿)》文本进行逐条审阅。同时,充分听取现场与会代表的意见,就工坊啤酒的基本要求、建筑设计要求以及卫生管理规范等方面进行了热烈讨论。经研究,该标准讨论稿的框架结构及内容基本已符合制定要求,并得到起草工作组内的认可。后续工作,将进行讨论稿的二次修订和组内函审,预计将于6月前完终稿。
会上,部分成员指出,《工坊啤酒及其生产规范》的制定对于解决当前该行业存在的监管缺失问题起到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内容框架方面,文本对微型工厂和作坊或者餐饮店(含啤酒生产行为)等单位的各项要求都进行分开,并结合自身特点加以规范,内容框架合理且有必要。同时,也有一些成员单位提出细化指标、明确资质以及检测方法的内容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