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291)
(1) 董事之调任及首席财务官及公司秘书之辞任及
(2) 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及公司秘书之委任
董事会宣布:
(1) 黎汝雄先生由执行董事调任为非执行董事,辞任本公司之首席财务官及公司秘书,并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会辖下执行委员会、财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之成员,皆自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生效;及
(2) 黎宝声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及公司秘书,以及董事会辖下执行委员会、财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之成员,皆自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生效。
董事之调任及首席财务官及公司秘书之辞任
华润啤酒(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因黎汝雄先生有其他事业志向,黎汝雄先生由执行董事调任为非执行董事,辞任本公司之首席财务官及公司秘书,并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会辖下执行委员会、财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之成员,皆自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生效。
黎汝雄先生,现年五十四岁,于二零零九年六月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首席财务官,并于同年八月获委任为公司秘书。黎汝雄先生曾为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之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及公司秘书。在此之前,他曾担任鹰牌控股公司(现称Nam Cheong Limited)首席财务官,该公司为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公司,此前亦曾担任励致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现称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官。黎汝雄先生分别取得西澳大学商学士学位及西澳科廷理工大学工商管理毕业文凭。他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及澳洲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黎汝雄先生于过去三年内并无于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过任何董事职务。黎汝雄先生现时及以往并无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有任何关连。
本公司与黎汝雄先生之间就其非执行董事的职位并无订立任何服务合约。彼于本公司并无固定服务限期,惟须根据本公司章程细则之规定于股东大会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黎汝雄先生应收取的董事袍金乃由董事会根据本公司股东在股东周年大会授权,并按彼于本公司的职责以及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之建议而厘定。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之袍金获定为每年港币80,000元。于本公告日期,黎汝雄先生拥有112,124股本公司股份。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根据证劵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之涵义,黎汝雄先生并无拥有本公司股份之任何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黎汝雄先生已确认,并无有关彼之调任为非执行董事以及彼辞任首席财务官之事而须知会本公司股东之事宜,以及并无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的任何条文予以披露的其他数据。黎汝雄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就其辞任首席财务官并无意见分歧。
董事会对黎汝雄先生过往其担任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及公司秘书对本公司及董事会作出之宝贵贡献深表谢意。
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及公司秘书之委任
董事会亦宣布,黎宝声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及公司秘书,并担任本公司董事会辖下执行委员会、财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之成员,皆自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生效。
黎宝声先生,四十九岁,于二零一四年六月获委任为本公司的财务总监,在此之前为本公司的审计总监,其于二零零八年九月加入本公司。他于加入本集团前,曾于香港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于众安房产有限公司、中国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汉宝集团(龙虾大王)有限公司(现称中国能源开发控股有限公司)出任财务总监兼公司秘书,该等公司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公司。黎宝声先生于内外部审计、财务及会计、条例监管以及公司秘书事务方面经验丰富。
黎宝声先生持有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及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彼为香港会计师公会的资深会计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的资深会员、以及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的会员。彼为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和香港特许秘书公会的资深会士、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注册内部审计师和持有其颁发的风险管理认证。彼亦为国际信息系统审计协会的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黎宝声先生于过去三年内并无于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过任何董事职务以及于本公司及本集团其他成员担当任何职务。黎宝声先生现时及以往并无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有任何关连。
本公司与黎宝声先生将订立服务合约,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生效。彼于本公司不会有固定服务限期,惟须根据本公司章程细则之规定于股东大会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
黎宝声先生应收取的董事袍金乃由董事会根据本公司股东在股东周年大会授权,并按彼于本公司的职责以及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之建议而厘定。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执行董事之袍金获定为每年港币80,000元。于本公告日期,根据证劵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之涵义,黎宝声先生并无拥有本公司股份之任何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黎宝声先生已确认,并无有关彼之委任而须知会本公司股东之事宜,以及并无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的任何条文予以披露的其他数据。
董事会藉此机会热烈欢迎黎宝声先生加入董事会。
承董事会命
华润啤酒(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陈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于本公布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陈朗先生(主席) 、王群先生(副主席)、侯孝海先生(首席执行官)、及黎汝雄先生(首席财务官)。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为陈荣先生。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则为黄大宁先生、李家祥博士、郑慕智博士、陈智思先生及萧炯柱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