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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中晚稻市场动态

2006-09-19 12:083600


  为全面掌握收购形势,切实做好中晚稻收购资金供管工作。近日,笔者对主产区湖北省荆州市的中晚稻产购销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

  一、当前中晚稻收购的主要特点

  (一)粮食总产同比持平,区域性减产成定局。经农业、粮食等部门初步调查,荆州市今年中晚稻播种面积431万亩,单产535公斤/亩,预计总产230585万公斤,商品量达141733万公斤,与去年相比,面积增加10万亩,增2.4%;单产减少13公斤/亩,减2.4%;总产量同比基本持平,但商品量增加4430万公斤,增3.2%,比近三年平均商品量增5086万公斤,增幅3.7%。预测依据:一是上年中晚稻、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启动及时,粮农效益得到保护,种田积极性高涨,种植面积增加;二是近期稻飞虱发生严重,中晚稻特别是中稻长势不稳定,虫灾防治不及时的农户或地区减产甚至绝收已成定局,最终产量与后期气候变化以及各地旱灾虫害防治结果紧密相关。

  (二)多元主体参与收购,民营企业主导市场。从今年早稻收购来看,全市中晚稻收购主体继续由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企业、储备企业、国有购销企业和外地客户等5类企业组成,其中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加工企业基本民营化,组成经营联合体,主导收购市场。经统计,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含储备库)拟代购、代储、轮换共37719万公斤,占27%;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拟收购35433万公斤,占25%;粮食加工企业拟收购28347万公斤,占20%;其他粮食企业拟收购21250万公斤,占15%;其他市场主体收购18984万公斤,占13%。

  (三)托市政策效应彰显,收购价格高位运作。从今年粮食收购形势来看,国家托市收购作用明显,既保护了粮农利益,又加强粮食宏观调控。集中竞拍不仅控制了销售粮源,缓解市场供需矛盾,还有效拉动粮价上涨。如荆州市早稻一上市开称价达0.72元/斤,个别县市已涨至0.78元/斤。据了解,近日湖北省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监利县华田农工贸有限公司竞买去年托市中稻为0.74元/斤;各地中晚稻已开始零星上市,市场收购价0.745元/斤,也超过了最低收购价。考虑到主产区中晚稻产量大、收购量多、涉及面广而区域市场消化能力有限等实际,今年国家仍会再次启动中晚稻托市收购预案,防止市场后期价格下跌而出现“谷贱伤农”现象。预计收购前期市场价格高开高走,后期有所下跌,但不会低于0.72元/斤。

  (四)收购市场“两价”并行,农发行信贷取向影响价格走势。综上所述,今年荆州中晚稻收购是市场价和最低收购价“两价”并列,但收购前期市场价高于托市价,托市收购有价无市,后期价格走势受农发行今年信贷政策及投放取向影响。以近两年为例:2004年,荆州农发行信贷投放以商业性贷款为主,中晚稻价格先扬后抑,购销及初加工企业经营亏损;2005年,该行大力支持托市收购,当年中晚稻市场价稳定在0.72元/斤以内。从中可以看出,农发行商业性信贷资金进入,部分企业收购资金压力缓解抢抓粮源抬高购价,拉动市场价格;政策性资金进入,商业性贷款减少,压制了客户竞争和价格上涨。从荆州粮食企业现状来看,绝多数国有企业因改制问题未取得农发行贷款资格,而民营企业受规模限制贷款有限,农发行商业贷款投放相应减少,后市粮价走势可能因此受到打压而下跌。

  (五)市场竞争不可避免,收购时间相对集中。目前荆州市各类粮食经营企业除坐点收购外,纷纷采取订单收购、上门收购、委托收购等多种形式来抢抓粮源,其他如代农保值储粮、粮食兑换农资等新型收购方式也被加工企业推广引用。经调查,购销及初加工型企业普遍认为今年中晚稻市场形势与2004年类似,对收购持谨慎态度;但由于近期全市中稻稻飞虱发生严重,存在区域性减产现象,再加上今年省内外储备企业加快储备粮轮入进度,预计收购开称后,各地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储备企业之间会抢夺粮源,市场竞争不可避免。另据了解,农民售粮主要通过个体粮贩,粮贩大多现买现卖,相对缩短收购时间,预计今年中晚稻收购高峰期集中在9月下旬至10月中旬。

  二、中晚稻收购农发行面临的形势

  作为主产区的主要粮食品种,今年全市中晚稻收购工作更为复杂,存在多重矛盾,农发行面临执行政策与防范风险抉择两难。

  (一)中晚稻市场收购与农发行执行政策的矛盾。从上述分析来看,今年荆州市中晚稻市场收购开称价会高出最低收购价,且会如早稻收购一样“两价并行”,收购前期托市收购有价无市,粮食由各种所有制企业自主收购经营,实行市场化运作。这对农发行来说,信贷投放面临贷与不贷、贷多贷少的进退两难困境。荆州作为全国中晚稻主产区,收购量和资金需求大,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因改制问题,正逐步退出市场收购,且信用等级普遍偏低,贷款存在道德风险;民营企业尽管发展迅速,逐步主导市场,而该贷款属商业性业务,责任追究与经济处罚较重,基层行又不得不审慎供贷。商业性贷款放多了,加大了后期清收压力和监管难度;贷少了,商品量市场消耗不了,出现区域性卖难问题,农发行又将承担政治风险。

  (二)托市收购在前与质量验收在后的矛盾。今年中储粮湖北分公司最低收购价小麦验收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凡委托收储企业或延伸收购企业所购小麦经中储粮公司验收合格的,确认为最低收购价小麦;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对于一次性通过验收的,确认最低收购价的时间为收购入库之日;对于未能一次性验收合格的,确认时间为验收合格之日;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不予确认最低收购价小麦。如果今年中晚稻托市收购启动,委托收储企业申请调控贷款,农发行又必须按政策予以支持。而该贷款形成的库存入库后,若因质量问题验收不合格,按规定调控粮转为商品粮,这样企业经营风险将转嫁成农发行信贷风险,农发行工作处于被动。


  (三)部门局部利益与收购整体利益的矛盾。从前期小麦、早稻托市收购来看,今年国家对托市政策进行了完善,规定由中储粮公司负总责,管理明显加强,但各主体之间仍存在脱节,即执行主体中储粮公司隶属垂直管理企业,承贷主体与收购主体实行属地管理,部门利益矛盾不可避免。收购主体现仍为原国有或国有改制企业,为多获得收购费用和保管费用补贴,质量上放低收购标准、数量上弄虚作假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各地代储库作为承贷主体,尽管业务上属中储粮公司直管,但行政隶属地方,出于地方保护主义或其他原因,有时也不得不“睁一眼闭一眼”,将所有矛盾聚集于验收,转向执行主体中储粮公司,而最终中储粮公司顾及各方利益或部门关系,不得不妥善处理,托市收购的整体利益和效果大打折扣。

  (四)农民期望粮价走高与企业希望粮价走低的矛盾。从调查情况来看,由于当前粮食价格上涨幅度远高于米价上涨,各粮食经营主体普遍希望市场粮价不要过高,最好是低于托市收购价,这样既能赚取市场收购价差,又能保证经营利润。然由于今年水电、农药、化肥、等生活、生产资料物价大幅上涨,再加上近来稻飞虱发生严重,粮食大幅减产,农民则期望市场粮价持续走高,越高越好,尽量减少种田损失,提升种田效益。粮食生产者与流通方对粮价认可度存在偏差,不可避免地影响粮价走势。

  (五)托市粮货款结算滞后与农发行筹资压力加大的矛盾。据统计,至7月底,荆州市各粮食企业累计参加安徽粮食批发市场集中竞卖上年托市粮29111万公斤,实现竞卖收入42006万元,已出库25051万公斤,应回笼货款36207万元,实归行11231万元,占比31%,有24976万元货款待结算,对应库存17270万公斤悬空。农发行一方面要承担贷款悬空的信贷责任,另一方面又不得不通过其他渠道组织足额资金以保证今年收购所需,势必加大贷款行筹资难度和压力。

  三、支持中晚稻收购农发行应采取的措施

  综合分析显示,今年荆州市中晚稻收购市场形势并不乐观,潜在巨大市场风险,农发行信贷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但执行国家政策、服务宏观调控、持续促农增收,是农发行现阶段重要职责。对于今年中晚稻收购政策,笔者认为应按照审谨积极的信贷原则,通过信贷杠杆调节市场,帮助各类粮食企业防控和规避市场风险,防止2004年粮食企业经营亏损的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一)细分信贷客户,确认贷款资格。根据国家政策和总行、省分行有关规定,按照“企业申请、开户行申报、市分行审查、省分行确认”的程序,认定企业贷款资格。对于参与调控收购的粮食企业,协调中储粮公司及各代储库、地方粮食局,逐级推荐上报委托收储资格;推行托市收购主体多元化,要逐步将经营效益好、生产规模大、支农辐射面广的产业化龙头企业纳入托市收购范畴。进一步扩大收购贷款企业资格认定范围。对凡具有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粮食经营企业,不论其是属购销型、厂库合一型企业,还是精深加工企业,均应申报确认收购贷款资格,允许二级分行按照流转贷款审批权限发放贷款支持,有效解决区域性卖难问题。

  (二)实行区别对待,有效增加投放。一是保证储备粮收购资金供应,鼓励全市各县级地储粮轮换收购。二是严格按照风险承受能力和贷款偿还能力稳妥支持粮食购销企业、龙头企业、加工企业以及其他企业自主经营,坚持“两个上限”、“四个条件”和“两条底限”,即坚持价格风险预警和市场价格最大承受能力;落实自有资金、风险保证金、抵押担保,确保购得进销得出有效益;坚持农发行政策性职能与经营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保证不出现大面积卖粮难和大的信贷风险。同时对不计成本故意抬高购价恶性竞争的,不论企业体制和业务性质,农发行都应一视同仁,及时予以信贷制裁,建立健全信贷退出机制。三是积极做好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准备。严格按政府调控贷款管理办法要求,落实贷款条件,规范信贷操作,确保有效投放。

  (三)坚持快购快销,规避市场风险。除政府调控收购的粮食严格按照国家计划销售外,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加工企业按市场价自主收购的粮食,一是严格贷款期限管理,一般控制在1年以内,对自有资金少、转化能力差的企业应相对缩短贷款期限。二是把握好信贷投放节奏。在市场价格较低时,应加快投放进度,支持企业多购;在市场价格偏高时,应放慢贷款节奏,有效防控市场风险。三是发挥龙头企业加工转化增值的产业优势,督促企业多购、多加工、多销售,快购、快加工、快销售;禁止屯积待价,化解经营风险;四是建立价格信息通报制度,定期收集国内外粮食价格信息,指导销售工作。

  (四)加强信贷监管,保证资金安全。认真落实贷款监管制度,坚持定期查库制度和不定期巡库制度,做好库存跟踪监测管理工作,对于收购贷款所形成的商品库存,到点核实,做好库存监测管理和帐实衔接工作,确保库存信息真实准确;对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加工企业贷款,应重点加强对客户财务资源、现金流量和流向的分析,动态掌握客户经营实况,及时做好风险预警。对调控收购的粮食,严把收购质价关,全面落实中储粮公司管库员、农发行信贷员、承储企业保管员“三员”管库制度,加大质价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对入库粮食坚持单独储存、单独反映、单独监测、单独保管。

  (五)协调部门关系,确保稳步推进。一是主动与中储粮公司进行沟通协调,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对收购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二是积极协调地方粮食部门,加强行业监管,规范粮食收购、储存、销售行为,妥善处理好预案执行时各主体之间、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对恶意套取国家补贴、挤占挪用收购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责任追究;三是进一步组织力量对现有粮食库存进行清理,协调安徽省农发行或有关单位,加快竞卖销货款结算和资金回笼进度,及时收回农发行贷款,确保账实相符。四是落实信贷责任,加大贷款行及客户经理绩效考核力度,确保按期购销平衡、贷款本息足额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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