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经济效应
从本质上来说,粮食最低收购价与粮食保护价都是对农民粮食出售价格进行保护的形式,但粮食最低收购价与粮食保护价存在差别。第一、粮食保护价主要是政府定价和国有粮食企业垄断收购;而最低收购价是建立在放开收购价格、收购主体多元化、收购市场充分竞争的市场机制基础上的;第二、粮食保护价政策执行主体是所有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而最低收购价政策则是由国家指定的个别粮食企业人市收购;第三、粮食保护价政策的收购资金是由农发行给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供应贷款,实行敞开收购,而最低收购价则规定当价格回升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以上时,执行最低收购价格的企业可以终止收购。从经济学的均衡理论来看,最低收购价实际上是粮食的支持价格。对于支持价格的经济效应,早已经为经济学的理论和现实经济活动所证明,这就是对某种产品实行支持价格必然形成该种产品生产的相对过剩,使资源配置不能达到最优。由于支持价格是国家给定的,因此,这些过剩产品也必须由国家收购,以保证支持价格的执行。支持价格的最终负担要由国家财政承担,从而加大国家财政压力。
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隐忧
(一)农民将把早籼稻的生产量发挥到最大所带来的国家库容和销售的双重压力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的粮食保护价政策之所以在后期失灵,原因之一就在于南方的农民在保护价和敞开收购的刺激下,生产了超量的早籼稻,不仅超过了自身消费的需要,更超过了国内粮食仓容的容量。因为,南方生产早籼稻具有节约劳动力、节约作物生长时间、节约化肥等优势。当时农民生产的基本上都是质量较差的早籼稻,口感不爽,农民自身都不愿意吃这种早籼稻。在多数情况下,这种早籼稻都是用来作为粮食加工的原料。我们说,农民也是一个理性的群体,当然是好的留给自己吃,差的卖给别人吃。所以,国家在南方粮食主产区所收购的粮食几乎是清一色的早籼稻。但是,别人吃不吃这种早籼稻呢?由于早籼稻虽然具有口感差的劣势,但也还具有出米率高、不易粘连等优势。所以,分两种情况:一是吃早籼米的群体。首先,1999年中国高校扩招后,大量的城乡莘莘学子离家,奔赴全国各个大中城市求学深造,使食堂餐饮业火暴。而早籼米所具有.的优势更为从事食堂餐饮业者所偏爱,成为增加消费早籼稻的最主要的渠道。其次,传统上,沿海一些私营经济和乡镇经济发达的地区也存在着大量的工厂食堂,则成为消费早籼米的最重要渠道。第三、随着中国粮食加工业的快速发展,也增加了对这种早籼米的少量需求。二是基本不吃早籼米的群体。随着城市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对大米的消费也开始有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这种质量较差的食用早籼米也基本上从城市居民的餐桌上消失了。上述第一种情况带采的早籼米的消费量有增长,但从总量上看又是微不足道的。相反,第二种情况所导致的早籼米消费量的减少无论从相对量上还是从绝对量上都是巨大的。正是这二种情况导致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保护价敞开收购的南方早籼稻出现了装不下、销不动的尴尬局面,许多地方甚至露天存放,增加了粮食的储存成本和损耗,也加重了国家财政负担和压力。其直接后果便是国家不得不在政策上后退,开始收缩保护价的范围和品种。其中,南方的劣质早籼稻便是首当其冲的退出粮食保护价的品种。由于失去了国家的保护,以至于在2000年的粮食市场上,每50公斤南方早籼稻的市场价格只有区区20-30元。农民几乎完全丧失了生产早籼稻的积极性。这一历史教训我们应该记忆犹新。
(二)政策不协调的压力
国家在2004年全面放开粮食收购价格,然而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又给农民发出了一个强烈的信号。这一方面表明,中国粮食流通体制正式进入市场化改革阶段,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正式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走向市场,作为经营主体之一参与市场竞争。但是,另一方面,国家规定要在夏粮收购之前落实最低收购价的指定企业名单,原国有粮食企业纷纷要求进入指定企业名单之列,其中不少是为了“吃政策饭”。无论是涉粮部门还是地方政府,普遍认为最低收购价与保护价本质上是一样的。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启动准备之中,国家有关部门迟迟下不了决心,目前仅仅启动了稻谷的最低收购价,而对盛传的小麦最低收购价仍未启动。这种犹而不决使粮食主产区的政策协调很被动。
(三)政策连续性的压力
据一项调研报告称,南方粮食主产省农民普遍认为能够接受的早籼稻收购价格是每50公斤65元,这可以在剔除生产成本的基础上确保农民种粮的利润率在30%左右,农民也满意这个价格。但国家公布早籼稻和中晚稻的最低收购价之后,调高了农民的心理预期。由于有最低保护价做底盘,农民不用担心粮食卖不出去,普遍出现了惜售的心理。如湖南省2004年早籼稻上市时低于每50公斤70元农民就不卖。由于价格偏高,一段时间粮食经营者心理也没底,所以也不敢收购,形成市场的僵持状态。最低收购价实际上成了市场最低价,2004年湖南省早籼稻收购均价达到了每50公斤74元。
(四)主产区与主销区价格机制“两张皮”,形成主产区粮食销售不畅,收购不旺的压力没有利润就没有经营,没有价差就难以流通。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主产区的价格上去了。而主销区仍按市场运作,购销价格水平上升幅度小于主产区。这样,粮食从主产区到主销区,除去收购费用、利息和运输费用,就会形成无利润甚至价格倒挂的亏本局面。如2003年湖南省的早籼稻收购,均价每50公斤47元,2004年收购均价74元,同比上涨了57%;2003年广东省早籼稻收购均价53元,2004年收购均价78元左右,同比上涨47%。两省的收购价上升幅度明显拉大。2004年早稻上市至12月底,广东南站早籼稻谷的车板交货价始终是81-82元。由于湖南与广东两省的粮食价差不足以弥补产区购销费用,2004年湖南收购的早籼稻剔除储备用粮仍有2/3积压在库。2005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可能会更进一步加大这一压力。可见,在全国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及其价格的政策背景下,实行稻谷最低收购价尽管可以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但确实存在着巨大的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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