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汇便函[2014]46号),自2015年1月1日起,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即期竞价交易收费方案调整如下:
一、降低人民币外汇即期竞价交易费率(不包含清算费率)至十万分之三。
二、取消人民币外汇即期竞价交易费用累进折扣优惠。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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