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中国券商业务拟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报载

2014-03-27 11:122360
 

路透上海3月27日 -据中国证券报周四报导,有关部门日前下发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并在业界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将建立支持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包容性监管理念,确立证券经营机构业务“负面清单”,逐步实现“法无禁止即可为”。

 

报导指出,未来证券业务牌照管理体系将有所变化,支持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投资咨询公司交叉申请业务牌照,积极推进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公募基金管理牌照。

 

同时,支持证券经营机构进行股权融资,取消发行上市的前置条件,支持通过公开和非公开方式发行公司债券,允许证券经营机构向银行申请贷款等。

 

意见稿提出,建立开放竞争的行业格局,计划放开行业准入,放宽证券经营机构设立、入股限制,支持民营资本、专业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出资设立证券经营机构。支持社保、养老金、企业年金等长期资金委托专业机构投资运营或成立专业证券经营机构;支持各机构对高管及业务骨干实行股权激励。

 

意见稿明确,将进一步精简、整合、清理行政审批备案报告事项,完善证券公司创新机制,逐步取消专业评价、事前备案等前置程序。

 

“这一办法最终有可能在创新大会上发布,但具体内容还需等待行业反馈意见后,由有关部门最终确定,”报导引述某券商高管称,2014年是行业创新转型“攻坚年”,这一判断已经成为行业共识,此时推进负面清单管理尤其关键,将打开行业创新空间。

报导称,已连开两届的券商创新大会有望在今年5月再次召开。

券商人士并表示,“负面清单”的提法超出预期,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对行业下一步创新发展持非常积极的态度,意见稿内容细致,有利于落到实处。(完)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