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上海3月7日 -中国银监会周四发出通知称,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入股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慎重稳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融资试点;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审慎支持农信社在新三板上市。
银监会“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出,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稳妥组建农村商业银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入股,提升民间资本股比。加快处置高风险机构,吸收社会资本参与高风险机构重组改造,适当放宽持股比例要求。
稳步培育发展村镇银行,加快在农业地区、产粮大县的布局,进一步提高民间资本的参与度,坚持股东本土化和股权多元化,优先引入当地优质企业和种养大户投资入股,科学调整主发起行与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
支持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重点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与农机设备制造商加强业务合作,开展涉农金融租赁业务。鼓励县域组建政府出资为主、重点开展涉农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
中国证券报周五并引述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农信社在新三板上市有利于股权优化,可以更广泛地筹集资本和引入社会监督。但由于金融机构的特殊性,农信社登陆新三板后的股权流通将与其他新三板公司有所不同,股权转让比例与对接转板不能像其他公司那样宽松。
银监会通知还指出,今年在保持合理信贷投放总量前提下,要继续坚持“有扶有控、有保有压”原则,信贷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突出加大对现代农业的金融支持,保持涉农信贷投放总量持续增长。
大中型商业银行要稳定县域网点,优化机构网点布局,拓展乡镇服务网络,严格限制现有乡镇网点撤并,适度提高农村地区网点覆盖水平。鼓励商业银行单列涉农信贷计划,下放贷款审批权限,持续提高县域存贷比。
通知并称,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推动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和抵押配套措施,为有效开展抵押贷款业务创造良好环境。慎重稳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融资试点,重点支持在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程度较高地区,探索开展相应的抵押贷款试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