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香港12月19日 -香港证监会周四表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旗下汇丰证券经纪(亚洲)有限公司在牌照申请过程中向证监会提供不准确资料,向其作出谴责及施加罚款500万港元。
证监会新闻稿称,汇丰证券在2010年5月就其在香港提供配对及对盘服务呈交进行第7类(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受规管活动业务的牌照申请。在过程中汇丰证券向证监会作出陈述,表示会向现有客户提供“自由选择参与"(optin)的选项,即如他们有意参与对盘服务,可以签署“自由选择参与函件"(“自由选择参与"方案)。证监会在2011年3月向汇丰证券批出第7类牌照。
然而,2011年7月传媒报导,汇丰银行打算向其零售客户推出对盘服务,及会采取“自行表明退出”(optout)方案,即除非客户主动通知汇丰银行表示其不同意,否则实际上会被假设同意其交易透过对盘服务进行配对和对盘。这与汇丰证券在牌照申请过程中向证监会所作的陈述相反。
证监会表示,据其调查发现,汇控(0005.HK: 行情)旗下汇丰银行在2010年10月中初步决定将零售客户的登记方法由“自由选择参与”改为“自行表明退出”,但由于内部沟通出现问题,当证监会在2010年11月明确地向汇丰证券查询是否会向零售客户采取“自由选择参与”方案时,汇丰证券向证监会作出错误陈述,表示将会采取该方案。
向零售客户采取的方案由“自由选择参与”改为“自行表明退出”的决定大约在2010年12月落实,当时汇丰证券未有按照规定将有关变动通知证监会。证监会认为,汇丰证券没有确保向证监会呈交以支持其牌照申请的资料的准确性,及没有将向零售客户采取的方案由“自由选择参与”改为“自行表明退出”的决定通知证监会,令其作为持牌人的适当人选资格受到质疑。
证监会称,决定上述纪律处分时,已考虑到汇丰证券在与证监会解决纪律处分行动一事上表现合作,及同意委聘独立机构以检讨其有关取览对盘服务交易资料的监控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