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棚户区改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一举多得的重大民生工程。近年来,各地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大力支持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进一步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
内蒙古:四年改造各类棚户区73万多户
2009年国家启动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以来,内蒙古已经累计改造各类棚户区73.5万户。2009年以来,内蒙古共实施了城市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国有林区(林场)、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煤矿五类棚户区改造工程,是棚户区改造任务较重、种类最多的省份之一。截止到2012年底,全自治区已经改造城市棚户区42.3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2.1万户、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10万户,完成改造国有林区(林场)棚户区和危旧房14.5万户。此外,内蒙古还完成国有垦区危房改造任务4.6万户。
过去四年里,内蒙古针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多、分布广和情况复杂的实际,实行住宅征收最低补偿金额、最小回迁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住宅房屋征一还一等补偿政策,保障原住户的权益。除了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外,内蒙古本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30多亿元用于五类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道路和水、暖、气等各类配套基础设施。内蒙古还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棚户区改造工程投融资模式,鼓励各盟市搭建棚户区改造分投融资平台,引导社会资本、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工程。据初步统计,目前社会融资已经占内蒙古棚户区改造工程总投资额的60%以上。
辽宁:多渠道筹资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
2012年,辽宁省财政积极筹措并拨付资金17.87亿元,大力支持全省棚户区改造。
一是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2.36亿元,资金到位后,省财政厅积极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沟通配合及时将资金下达各地;
二是按照1万元/户的补助标准拨付省补助资金3.97亿元;
三是积极落实省政府制定的棚户区改造开行贷款贴息政策,拨付贴息资金1.54亿元,缓解了各地政府还息压力。
大量资金的投入弥补了辽宁省各地棚户区改造建设资金的不足,加快了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进度,为全面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山西:2亿元专项资金助推煤矿棚户区改造
近日,山西省财政拨付2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全省的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助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尽快改善煤矿棚户区群众居住条件。
据统计,截至2012年年底,山西省已累计开工建设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17.48万套;今年前8个月开工建设0.44万套,预计明年年底前将基本完成全省八大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的改造任务。省财政此次拨付的2亿元专项资金,将用于重点支持西山煤电玉门住宅小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该棚户区改造项目总建设面积92.0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0.62万平方米,配套公建5.73万平方米,人防地下室工程4.81万平方米,地下车库10.93万平方米;安置棚户区住户7326户、动迁户808户,共计安置8134户。
四川:财政多举措助推棚户区改造
近年来,四川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改善民生、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发挥财政职能,创新投入方式,多渠道筹措财政资金,支持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
一是建立稳定投入机制。着力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财政投入体系,积极争取中央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加大地方公共预算、地方政府债券、土地出让收益等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力度。
二是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好棚户区改造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对棚户区改造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棚户区改造中的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应,免收土地出让金。对涉及的营业税、房产税等,按规定实行减免。
三是创新资金投入方式。认真落实各项财税扶持政策,通过奖励、补助、贴息等形式,鼓励引导企业、个人、社会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参与棚户区改造。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利用融资平台、BT方式等,增强融资能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
四是加强资金监督问效。建立覆盖棚户区改造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质量和资金全过程监督管理,并积极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资金拨付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违反资金使用规定的,严肃追究责任。
新疆:及时下达资金 切实改善民生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确定的100项重大民生工程之一,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及时安排下达中央基建资金14538.7万元用于我区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吐鲁番地区、巴州、喀什地区等地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资金2540.7万元;国有工矿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1998万元。资金的及时到位对改善国有工矿区居民的居住条件,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四川泸州:财政“四个着力”推动棚改工作
一是着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密切配合的组织保障格局。
二是着力做好资金测算。针对每一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分别从征收补偿、安置房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土地出让收入等方面测算收支平衡,并以此作为筹集资金的重要依据。
三是着力筹集改造资金。从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政府债券转贷资金以及国土出让金等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项用于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清理市、区资产,通过融资共同筹集改造资金。同时,进一步研判政策,积极向上争取,努力寻求中央和省最大限度的资金支持。
四是着力量化奖惩考核。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优化资金审批流程。通过与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考核细则等方式,对每个改造项目进行量化考核,形成激励机制,全力推动中心城区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新疆哈密:中央专项资金助推煤矿棚户区改造建设
为加快煤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积极落实煤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近日,自治区拨付2013年中央基建投资3138万元,专项用于哈密地区三道岭矿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哈密地区为促进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资金监督管理。
湖南涟源:1.8亿元托起棚户区居民“安居梦”
湖南省涟源市财政部门近三年拨付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1.8亿元,支持中央、湖南省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努力实现棚改区居民的“安居梦”。
中央、湖南省下放涟源市的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包括桥头河煤矿、斗笠山煤矿、原利民煤矿棚户区改造三个工程,目前项目全部展开,正在加快推进。桥头河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2栋房屋已竣工,二期10栋正在加紧建设,桥南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竣工,已认购报名1170户,缴款415户。斗笠山煤矿棚户区改造一期已有5栋竣工验收,有8栋主体已完工,二期10栋完成了三通一平,配套矿区医院已完成主体工程,已认购报名2090户,缴款805户。原利民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A区3栋房屋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已进入安置认购阶段,B区今年开工建设20栋,配套小学已竣工验收,配套中学、道路正在有序推进。
江西泰和:高度重视 加大投入 积极推进
近年来,江西省泰和县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始终把加快棚户区改造作为改善民生的一件大事来抓。2010年以来,完成棚户区改造投资 10280万元,建设面积达10.47万平方米,改造安置1208户。其中城区棚户区改造面积达 0.94 万平方米,安置 173户;林区改造面积达3.87万平方米,安置 405 户;垦区改造面积达 5.66万平方米,安置630户;2013年计划投资 4690万元,改造安置733户,改造任务报建工作正在进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