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张某在永宁商业广场经营着一家酒吧,8月的一天凌晨,张某到对门朱某经营的KTV中,以啤酒价格低于商业广场啤酒价格为由,要求朱某提升啤酒价格,但对方没同意。双方为此发生打斗,导致朱某、张某不同程度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已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目前,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已对犯罪嫌疑人张某的行为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张某在永宁商业广场经营着一家酒吧,8月的一天凌晨,张某到对门朱某经营的KTV中,以啤酒价格低于商业广场啤酒价格为由,要求朱某提升啤酒价格,但对方没同意。双方为此发生打斗,导致朱某、张某不同程度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已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目前,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已对犯罪嫌疑人张某的行为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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