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香港9月12日 - 香港廉政公署周四称,今天落案起诉中国矿业资源集团有限公司(0340.HK: 行情)两名前高层,因其于出售附属公司交易中涉嫌贪污。
廉署在一份声明中称,控告中国矿业前执行董事陆健以及前财务总监兼公司秘书余譪琪以1,500万港元出售该上市公司其中一间附属公司时,涉嫌分别收授利益。同时控告二人一项串谋由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
两名被告获准保释,并于下周一(16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
于1997年在香港上市的中国矿业,于案发时除了从事采矿业务外,亦透过透过Biogrowth Assets Limited(BAL)及另一间公司持有细胞治疗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以经营脐带血储存业务。
陆健和余譪琪分别于2007年6-7月辞任中国矿业的职务,自此二人继续留任细胞治疗技术中心及BAL的董事。其中一项控罪指,陆健于2007年11月7日向余譪琪提供利益,即150万股中国矿业股份,作为处理BAL出售细胞治疗技术中心的报酬。有关股份当时市值33万港元。
余下控罪指陆健及余譪琪于2008年11月21日,意图诈骗BAL及/或中国矿业。二人涉嫌一同串谋使用一份BAL董事会的会议纪录,而有关会议纪录载有虚假的陈述,即被告在BAL向合易投资有限公司以1,500万港元出售细胞治疗技术中心上没有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