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安监局、新区经服局:
根据9月3日省安委办视频会议要求,为深刻吸取上海市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8.31”液氨泄漏事故的教训,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涉氨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
近期发生的上海市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8.31”等多起液氨泄漏事故暴露出涉氨企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各区安监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胡春华书记、朱小丹省长等省领导同志近期的重要批示指示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对涉及液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事故情况举一反三,采取断然措施,坚决堵塞管理漏洞,用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监管,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
(一)检查范围。我市涉及液氨企业主要分布在食品加工、啤酒、饮料等行业领域,各区安监部门要迅速组织全面大排查,摸清底数,建立重点企业台帐。
各区安监部门要将涉氨的重大危险源企业、人员密集型企业等易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督导企业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检查重点。全面检查液氨储存、使用场所及安全设施设备,重点检查: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
(2)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标准化创建、提升本质安全专项行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等工作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特别是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审批和执行情况。
(4)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及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生产场所和储存设施的现场管理情况。包括:生产场所是否违规堆放物品、材料,逃生通道是否畅通,生产设备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危险化学品是否存放在专用仓库内,是否存在混存、超量储存等现象;是否设置监测、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泄漏等安全设施、设备。
(6)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落实情况。包括:是否建立设备巡检、保养和定期检测制度,确保装置设施处于正常适用状态;泄漏监测等安全设施设备的定期检验情况。
(7)应急预案的编制以及演练情况,应急器材配备情况;是否设置必要的洗消装置和配备防护装备等。
三、工作阶段
(一)排查摸底阶段(9月16日前)。各区安监部门迅速动员,全面排查辖区内涉氨企业,建立重点企业台帐。
(二)重点整治阶段(9月17日至9月25日)。各区安监部门组织质监、消防等部门全面开展涉氨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联合执法等形式,集中整治涉氨企业安全生产隐患。
我委将结合国务院安委办相关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协调市场、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具体督查检查方案另行通知。
(三)总结阶段(9月底至10月中旬)。各区安监部门及时总结涉氨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认真分析辖区内涉氨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及时开展“回头看”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强化重大危险源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大力推动自动化改造和安全标准化创建等工作,有效提升涉氨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完善机制,落实措施,推动本区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
(三)大力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液氨等危险品安全知识,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四)认真做好中秋、国庆节假日值班值守工作,及时上报危害性大、容易引发次生事故和影响社会稳定等事故情况。
有关工作总结及重点涉氨企业名单请于2013年9月底前报至我委安监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许洪桥,电话:82002232)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