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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商涉嫌垄断终端消费 20万免费酒独占大饭店

2013-08-23 11:403130
 首席编辑 方毅夫/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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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编辑 方毅夫/制图
业内称,冠名什么品牌的啤酒美食广场,就只能卖这一品牌的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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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称,冠名什么品牌的啤酒美食广场,就只能卖这一品牌的啤酒

  河南商报记者 赵卓/摄

  河南商报记者 陈清利 郑雪 陈晓丽 王艳 实习生 王靓

  对餐饮店、夜市摊、KTV等销售场所而言,只卖一个品牌的啤酒,尽管不能满足所有消费者

的需求,却绝对是一件有利可图的事。

 

  河南商报记者调查发现,一家150平方米的餐饮店,只要仅卖一个品牌的啤酒,一年便能从啤酒代理商那里领到6000块钱。一些上规模的大饭店,一年甚至可得20万元的免费酒。

  现状

  啤酒“包场”竞争激烈

  “只要饭店一开,就会有各种啤酒品牌的代理商找上门来。”郑州市棉纺东路一家餐饮店的负责人说,为了让饭店卖自己的啤酒,啤酒代理商免费给饭店制作门头、送冰柜……只要仅售一个品牌的啤酒,餐饮店便可获得“好处费”。

  经营火锅店的李松波,放弃了前几年与百威的合作,今年转为“拥抱”嘉士伯,对方开出的条件是以代理价向该店提供啤酒。

  “之前已有三四家啤酒代理商来找过我,其中有两家还是同一品牌的代理商。”同是经营火锅店的武建涛表示,啤酒代理商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他则拿到比出厂价还便宜的进货价格,最终选择了雪花啤酒。

  河南省酒业协会一位人士表示,随着河南的啤酒厂被不断兼并,郑州市场上的啤酒品牌也越来越集中。一些大品牌企业为争夺市场份额,往往会通过降价与其他品牌竞争。而啤酒消费的终端—餐饮店、夜市摊、KTV这些场所,则成了竞争的主要场所。

  “专场费”、“上柜费”、“赞助费”,虽叫法不同,实质上都是啤酒代理商以送现金、送产品的方式诱惑商户,签下合作协议,这种协议一般是一年一签。

  说法

  大餐饮店能得20万元的免费酒

  据饭店老板透露,啤酒代理商对不同饭店的“待遇”也不同。“代理商会根据饭店某一季度中,酒水消费所占营业额的比例,对饭店提出不同的‘买断’条件,有些还会提供‘上柜费’。”

  例如,对一些约150平方米的餐饮店,只要生意差不多,餐饮店一年便能从啤酒代理商那里领到6000块钱的“好处费”。

  记者了解到,为了吸引商户搞品牌专场,代理商也会先免费送给餐饮店一部分啤酒,之后再让其掏钱进酒。

  具体来说,小一点的餐饮店每年能够得到价值两三万块钱的免费啤酒,大餐饮店甚至能得到价值20万元的免费啤酒。

  一位经营火锅的老板还表示,他与某品牌啤酒代理商签下了一年的协议,一年中该店只售该品牌的啤酒,而代理商则以低价向其供货。“市场上的一般进价是每瓶1.48元,我们家的进价是每瓶1.05元,比出厂价还低。”

  与餐饮店的情况相同,各类买断“专场”的手段,也同样使用到了夜市摊、KTV等众多啤酒消费场所中。不同的是,KTV一般是与代理多个品牌的大经销商合作,从经销商处获得“好处费”。

  感受

  有人买账,有人说NO

  啤酒代理商为争抢专场,费尽心思。但啤酒专场“圈地”激烈,郁闷的却是消费者。

  在一家做某啤酒品牌专场的饭店里,一位刚用完餐的顾客表示:“这啤酒喝得有点不情不愿”。

  有人爱吃咸,有人爱吃甜,所谓众口难调,每个人对啤酒口味的喜好也相差很大。由于饭店啤酒的“垄断”销售,不少顾客往往为不喜欢的口味埋了单。

  “喝啤酒,应拒绝被动消费。”家住北环的岳先生说,他比较喜欢喝青岛啤酒,但小区周边餐饮店、夜市摊的啤酒却以雪花居多。

  为避免被动消费,他一般会自带家中冰箱的啤酒去餐饮店。如果来了朋友,则会选择有青岛啤酒的餐饮店去消费。

  “一个品牌的啤酒太单一,满足不了顾客的需求,做生意还是要考虑到顾客的需求。”信阳春天的老板张兰表示,尽管之前有不少品牌的代理商找她合作,但是都被她拒绝了。

  算账

  仅卖一个品牌的啤酒,商家利润更高

  在郑州的一些丹尼斯便利店内,一听330毫升的哈尔滨冰爽啤酒的销售价格还不到2.5元,且3块钱能买不少品牌的一瓶啤酒。

  与便利店、超市内的售价相比,如今郑州餐饮店、夜市摊上的啤酒价格已经基本进入了4元时代。

  4元、6元、8元与10元,是现在一般餐饮店内一瓶啤酒可选择的价位。

  河南商报记者调查发现,在郑州市场销售量较大的一个啤酒品牌的低端产品,厂家的供货价仅为每瓶1.48元。这款啤酒却基本上被餐饮店、夜市摊卖到了4元。加上每个啤酒瓶可卖0.1元,一瓶啤酒的利润高达2.62元。

  销售价格越高的啤酒,其利润也越大。这意味着,餐饮店、夜市摊一瓶啤酒的利润不会低于2.5元,利润率高达177%。

  需要指出的是,从表面上计算,商家销售啤酒的利润率已经高达177%,如果再加上经销商给予的“好处费”,餐饮店、夜市摊与KTV等场所的获利将更为可观。

  观点

  “包场”

  不是正常市场竞争

  对餐饮店、夜市摊等场所只卖一种啤酒的做法,律师们认为,“包场”现象不是正常的市场竞争,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甚至可列入商业贿赂范畴。

  餐饮店、夜市摊收了所谓的“进店费”“买断费”,让一种产品独霸一方,而不让其他品牌的产品流通,这一做法看似是自己的一种经营手段,但实际上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消费者发现后可向工商部门举报,工商部门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予以立案调查。

  “啤酒价格不高,造成了只卖一种品牌的现象出现。”我省酒水行业内一位人士认为,消费者之所以自带白酒去餐饮店消费,是因为餐饮店内的白酒价格过高而造成的。而啤酒价格相对不高,消费者认为没有自带的必要,便造成了今天不少消费场所啤酒被买断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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