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上海8月22日 - 新华网周三晚报导,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十条”的指导意见,上海已经出台42条工作举措,明确上海要结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要求,争取先行先试,使国家金融改革、创新的有关部署在上海最先落地。
此外,包括目前市场较为期待的“民营银行”,上海也在积极推动当中。
报导称,主要举措包括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改善融资结构,如积极跟进放宽创业板财务准入标准的政策动态,鼓励符合条件的上海企业在创业板上市。
整合政策和金融资源、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如完善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政策和小微企业信贷奖励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同时要支持民生工程建设,如梳理重点在建工程项目,组织金融机构开展对接。
争取开展改革创新试点,如积极配合开展民营资金进入金融业的政策研究,探索设立民间资本发起的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
“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需要政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同作用。”上海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上海要结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要求,提出具有上海特点的方案和操作办法,争取在上海先行先试。
中国国务院7月初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简称金十条),称将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合理保持货币总量。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增强资金支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引导经济结构调整,严密防范金融风险。
7月初国务院常务会议并已原则通过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等四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建设自贸实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