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在工地上吃饭,嫌老板提供的啤酒不过瘾,拿来自己的老白干喝了起来,谁知引发大脑出血而死亡,雇主该赔吗?
近日,在忠县马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雇主同意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18万元。
午饭喝白酒
2012年10月,浙江人卢某准备在我市忠县马灌镇双石村3组建大型标准化养猪场。今年4月,卢某将养猪场场平等项目整体发包给安徽省舒城县的朋友邵恩传。56岁的江苏省淮阴市人陈志明,受雇来到工地做工。
7月26日,当地37℃。中午吃饭时,邵老板特意买来啤酒,请工人解暑解渴。
平时能喝1斤多老白干的陈志明,觉得啤酒不过瘾,端起饭碗回到租住房,自顾自地喝起自己带的57度的老白干来。邵老板没有加以劝阻。
下午4点多钟,工地上仍不见陈志明的身影。邵老板跑到寝室,只见陈志明躺在床上人事不省,地上一个空白酒瓶子。
脑出血身亡
邵老板赶忙与工人一道将他送往乡村医疗点,一量体温,41度,血压高得离奇,酒气熏人。
见情况危急,邵老板等人又与120急救车一道,将陈志明紧急送往忠县人民医院,但是,回天乏术。医生检查后确认,陈志明是因为高温天气豪饮白酒,引发大脑出血而死亡。
7月29日,陈志明之女从江苏淮阴赶来处理丧事,双方就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
忠县马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介入,走访工人和当地村民,调查了解事发经过及救治情况。
老板未制止
调解员表示,陈志明受雇做工,高温天气豪饮高度白酒,邵老板未加以制止和规劝,虽然采取了应急救治措施,但仍有一定责任。同时,总发包方卢某负有连带责任。
调解员还表示,陈志明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预见到高温天气豪饮白酒的危害,但放任危害的发生,最终酿成悲剧,自己应负主要责任。
经过近两天时间的艰难调解,8月1日下午,双方达成协议:邵老板一次性赔偿丧葬费等共计18万元,并承担火化费等费用。
医生提醒
啤酒白酒混喝易伤身
重庆市中医院脾胃科的李医生表示,白酒主要成分是乙醇,啤酒中含有很多成分,如氨基酸、无机盐、维生素、抗氧化物质等。啤酒中含有的大量二氧化碳,容易挥发,如果与白酒同饮,会加速酒精在全身的渗透,给肝脏、胃肠和肾脏等器官带来严重的危害,影响消化酶的产生,使胃酸分泌减少,可导致胃痉挛、急性胃肠炎并引起出血等,对心脑血管的危害更大。有些人常常喝了啤酒再喝白酒,或先喝白酒再喝啤酒,这样做实属不当。
想减少酒精在体内的停留,最好是多饮一些水,以助排尿。
普通人饮用白酒,55度的高度酒,每日饮用量最好不超过2两;低度酒,每日最好不超过3两。
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袁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