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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啤酒: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013-06-28 18:442850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18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6月28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参加董事15人,实际参加董事15人,分别为:李福成、赵晓东、戴永全、李秉骥、丁广学、王启林、赵春香、张海峰、杨怀民、杨毅、白金荣、李树藩、李中根、莫湘筠、陈英丽。会议以传真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如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截至2013年5月30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鉴证,公司以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0,932.95元对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燕京啤酒(阿拉尔)有限公司进行其年产10万千升啤酒工程项目、合资设立河北燕京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瓶罐玻璃建设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经审议,会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932.95元。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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