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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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如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截至2013年5月30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鉴证,公司以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0,932.95元对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燕京啤酒(阿拉尔)有限公司进行其年产10万千升啤酒工程项目、合资设立河北燕京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瓶罐玻璃建设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经审议,会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932.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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