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举报,清水河县工商局派专人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证实:城关镇乔某所销售的“崂景”天山雪鹿爽啤啤酒,与燕京啤酒(包头雪鹿)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雪鹿”啤酒注册商标非常相近,致使消费者误认为就是燕京啤酒(包头雪鹿)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雪鹿”啤酒,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侵犯了燕京啤酒(包头雪鹿)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清水河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与县公安局配合,对乔某的仓库进行了现场检查,依法查扣乔某库房存放的1345件(每件9瓶)仿冒“雪鹿”啤酒。据乔某交代,他于今年3月份从山东某厂购进该啤酒2700件,已销售1355件,涉案金额达2.57万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