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北京5月28日 - 中国财政部周三发布通知,明确自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相关税收政策,并新增广播影视服务作为部分现代服务业税目的子目。
该通知是对4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落实。但当时会议提及的“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此次尚未落实。
财政部网站新闻稿称,《通知》对前期试点的税收政策进行了整合,并根据前期试点中反映的情况,对部分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形成了修订后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试点有关事项规定、试点过渡政策规定以及应税服务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规定等。
据测算,全部试点地区企业今年将减负1,200亿元人民币左右。
按照《通知》附注,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其中陆路运输服务暂不包括铁路运输。
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邮电通信业也未出现。
“营改增”自2012年1月1日上海率先启动试点以来,试点地区已逐渐扩大到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湖北、广东、深圳等12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此前表示,营业税目前是地方政府几乎唯一的主体税种,占税收收入的50%甚至更多一些.目前"营改增"试点范围仅涵盖交通运输业和六个现代服务业,只涉及到地方税收收入的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