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将于5月初至9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总局规划财务司负责人王小岩在会上指出,目前在中国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问题十分突出,要让那些为了谋财不惜害命的人倾家荡产、人头落地。(见2013年5月17日《湖北日报》)
“让那些为了谋财不惜害命的人倾家荡产、人头落地。”快哉!痛哉!与其说以霹雳手段彰显菩萨心肠,倒不如说以公信之心重塑责任与担当。
目前在中国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问题十分突出,呈现出多元化、多领域的犯罪格局。作为执法机关,既要同诸多有害物质作斗争,还要用更大的精力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更重要的是还要面对来自社会和各方的舆论压力与问责。
大家都知道,近些年来发生的三聚氰胺、地沟油、瘦肉精等危害较大,这些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都是由不法分子故意犯罪造成的。不仅严重地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还直接影响到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的降低,更为严重的是因为某些食品接二连三地出现重大问题,直接导致了某一行业(如奶粉)近十年来处于低迷状态和不被信任的被动局面。
就拿奶粉来说,有一段时间,不少父母打着“为了下一代健康”的旗帜,不得不到国外或香港去“打包”奶粉,直到“限购令”,这一股浪潮才得以“回流”。
有人说,造成这些结果实属“活该!”“罪有应得!”而笔者认为,若我们的食品生产部门多一些公德意识,何至于此?若我们的食品监管部门多一些责任意识,何至于此?若我们的政府部门多一些敬畏人民之心,何至于此?
此次重点打击保健食品“四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行为,不仅打击了源头,还杜绝了过程,更阻止了结果。
众所周知,食品药品安全,人命关天,事关全局,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然而,近年来,食品安全屏障屡屡被突破,相关监管入口次次被攻克。从黑大米、黑豆腐、黑啤酒、泔水油、注水牛肉,到沥青猪蹄、松香鸡爪、硫磺银耳、亚硝酸盐熟食;从含毒汤圆、红心鸭蛋、甲醛银鱼,到硝基螃蟹、化学麦乐鸡、陈馅月饼、过期板鸭;从氰胺奶粉、矿物雀巢、染色馒头,到毒血旺、毒豆芽、地沟油、回炉面包、牛肉膏……从问题胶囊到问题蜜饯……触目所及,皆是惊心之物。
让食品造假者人头落地岂止敬畏生命,是亮剑食品安全。国家对此也高度重视,明确提出要将严惩重处作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此前“两高”出台的食品安全犯罪的司法解释为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亮剑”:一是法网更加严密,二是惩处更加严厉,三是界定更加清晰,四是责任更加明确,五是行业更加具体,六是打击更加有力。
人头落地只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步,要让食品造假者站着中枪,关键是要让食品造假者死得瞑目。我国先辈就有让食品造假者“人头落地”的案例。周代果实未熟严禁入市销售,果实未熟透主要是怕中毒,入市者立当重罚;唐代严禁有毒有害食品流通,毒食品致人死亡的,食品所有接触者要被判处绞刑;宋代严把食品市场质量关,官府让各类商家以商会的形式层层严管,并实行“问责制”。相比之下,如今我国有关食品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有关食品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
究其因,长期以来,凡是责罚的案件都是被举报和被曝光的,少数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抱着“得过且过,曝光就查,不曝不查”的执法思想。如一些监管部门“在办公室看样品”成为“监管习惯”,甚至还存在执法腐败等现象。更有甚者,少数地方居然还有变相的“钓鱼执法”和“养鱼执法”,即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惩处成为自己的“生财之道”。试想,如此执法,必然导致执法者与当事人“同流合污”,最终导致“以钱换合法”的监督与管理乱象。
说到底,法律再严也严不过“人头落地”。但严律要真正直到让违法犯罪分子“怕犯”、“禁犯”,值得提醒的是,严律的出台,只是做到了“有法可依”,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过程,这就需要我们的相关职能部门尽心、尽力、尽职和尽责了。
显然,人头落地不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唯一目的,更多地还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饮食安全、生命健康、食品生产、绿色销售等方面入手,通过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监管和严律的范围,要把食品造假企业和人员“封杀”在违法犯罪的过程中,尽可能地把一切食品造假的迹象“封杀”在思想意识中。让食品安全警钟长鸣。
无缝监管的科学化在于监管的细化、空隙的补漏、盲区的减少、部门的问责、个人的追责等的落实与兑现,过去那种部门之间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推诿扯皮、都看热闹、无人过问等问题也会随之而少。
过去多部门监管食品安全,或许因为管理资源分散配置,不利于形成合力,最终没有一个部门来承担管理任务。只有把分散在各个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资源整合集中起来,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建设,提升监管能力,既是方法,也是出路。
总之一句话,要真正确保食品安全不仅要让那些食品犯罪分子“倾家荡产、人头落地”,还要让那些食品监管责任者“受罚领刑、公权落地”,更要让那些食品监管渎职者“身陷牢狱、纱帽落地”。只有这样,“人头落地”才能真正保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