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在福银高速陕西省境内商漫段麻池河立交桥附近,一辆满载上百万元日用百货的货车,由南向北行驶中,发生侧翻,车厢中日用百货全部倾倒至桥下,被闻讯赶来的附近村民哄抢。据现场交警介绍,事故主要原因是大货车刹车失灵,两名受伤司机已被送至商州医院抢救。
一旦有车祸,就会遭到村民哄抢。无论是橘子、苹果、甘蔗,还是鳊鱼、啤酒、饮料等,这样的哄抢场面新闻屡屡见诸报端,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那些参与哄抢的村民,本身应该属于社会底层弱势群体,对他们进行道德批评于心不忍。然而,面对惨重的交通事故,附近的居民不去帮忙也罢,反而趁“祸”打劫乘人之危,落井下石,哄抢散落在公路上散落的日用百货用品,尽管当地干部、民警进行制止,然而场面无法控制。你说你的,我抢我的,似乎地上散落的物品,就变成了公共物品,想怎么拿就怎么拿,想怎么装就怎么装,完全是目中无人,更是没有法律观点意识,也丢失了做人的根本,显然还有失厚道。不知那些哄抢车祸中散落的日用百货居民夜里能睡踏实觉否?将心比心也不应该去哄抢人家的货物啊!
这样的哄抢闹剧,近年来东西南北时有发生。哄抢的起因,也几乎如出一辙,不外乎谁第一个拿了,旁边的人看见了,觉得有人在拿,自已不拿就亏了,紧接着又有人按捺不住也动了手,到后来终于你拿我拿大家拿,变成了明火执仗的哄抢。事实上,类似的哄抢事件在生活中屡屡上演,已经深身刺痛了被抢者和善良的人们的心。大家纷纷发帖痛斥“捡便宜”这一行为。正如一名网友所发表的意见那样:抢到的是日用品,丢掉的是做人的良知。
哄抢的行为属于违法的行为。2013年1月17 日,新华网发布了一条消息:一辆满载柑橘的货车在山东茌平县境内105国道发生事故,撒落的柑橘价值十多万,但被周边村民哄抢一空。目前组织参与哄抢者已被刑拘,有4名参与哄抢的村民被治安拘留。很显然,哄抢只是一时的行为,事后要为自己违法的行为买单。我们也欣喜地从上述新闻中了解到: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杨斜镇派出所所长赵兴锋表示:虽然有十几名民警及镇干部阻拦,但没能制止住。随后,警方将展开全面调查,希望村民自觉退还抢走物品,对拒不退还货物的村民,将严肃依法处理,让哄抢者吃不了兜着走,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单。
我们也期盼当地警方在严惩哄抢者的同时,还需要向广大村民进行法律、法制宣传和教育,增强村民法制观点,让法律深入人心。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类似发生车祸,导致哄抢场面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
(文/周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