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北京4月24日 - 中国理财产品监管面临升级。据中国证券报周三报导,银监会下发监管政策征求意见稿,拟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环节入手,对向消费者提供产品服务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履行的职责出台监管措施。
报导引述该指引文件称,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一责任主体职责,金融产品和服务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权责认定情况,根据有关政策法规或合同约定向消费者进行赔偿或补偿;在协议制定和定价管理方面也有规定。
文件并称,该指引适用于中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而界定的银行业消费者是“购买或使用银行业金融机构产品和接受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的自然人”,暂不包括法人。
该文件并明确,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新华社此前报导,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应当以明显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