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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啤酒:5月10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13-04-23 10:093620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议的召开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5月10日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3年5月9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3年5月10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广州市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18号公司办公楼201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3日。 

    (二) 参加会议的对象 

   1. 2013年5月3日下午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委托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 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继续通过永信国际有限公司进行跨境人民币融资的议案》。 

    以上议案主要内容见公司刊登于2013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 登记时间: 2013年5月7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 

   6. 登记地点:广州市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18 号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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