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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18 09:333350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李秉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肖国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王碧辉

  公司负责人李秉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国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碧辉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19,372,838.27

  1,133,325,334.67

  -1.2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1,026,744,333.27

  1,044,065,378.66

  -1.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4.11

  4.18

  -1.67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2,689,145.80

  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5

  不适用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321,045.39

  -17,321,045.39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7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7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7

  -1.67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1

  -1.81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203,724.62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355,068.4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526.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73,032.69

  合计

  1,388,286.41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7,566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北京燕京啤酒(000729,股吧)股份有限公司

  125,067,778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武夷(000797,股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6,437,827

  人民币普通股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3,361,609

  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勤上室内装饰有限公司

  1,443,000

  人民币普通股

  陈瑞岗

  954,446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昭德投资有限公司

  829,621

  人民币普通股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增强11号

  720,700

  人民币普通股

  付化义

  712,865

  人民币普通股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630,696

  人民币普通股

  高少华

  597,79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变动幅度

  原因说明

  应收票据

  4,600,000.00

  -

  100.00%

  增加较大主要是因为销售回款中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

  2,632,736.80

  883,856.07

  197.87%

  增加较大主要是因为销售货物未收款增加所致;

  预付账款

  16,809,285.65

  3,910,621.81

  329.84%

  增加较大主要是因为预付原料款项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

  6,524,833.25

  -100.00%

  减少较大主要是待抵扣进项税减少所致;

  预收款项

  7,359,507.08

  19,054,043.69

  -61.38%

  减少较大主要预收客户款项减少所致;

  应交税费

  7,843,695.20

  1,950,456.01

  302.15%

  增加较大主要是因为未缴税金增加所致;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幅度

  原因说明

  资产减值损失

  -5,622,394.86

  -

  100.00%

  增加较大主要是因为存货减值失损转回所致;

  投资收益

  355,068.48

  1,138,520.56

  -68.81%

  减少较大主要是银行理财收益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

  1,212,250.62

  414,847.94

  192.22%

  增加较大主要是补助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89,145.80

  -15,793,109.46

  -180.35%

  主要是收到销售款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88,065.81

  -979,170.01

  215.38%

  主要是因为银行理财收益减少及技建投入增加,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限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京啤酒”)于2003年8月11日签署《不竞争承诺函》,承诺将作出一系列的安排,避免与惠泉啤酒(600573,股吧)产生同业竞争,与惠泉啤酒变竞争为合作,保证惠泉啤酒拥有独立的产、供、销体系,保证惠泉啤酒的稳定、健康发展。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1、明确市场区域划分:燕京啤酒明确表示与惠泉啤酒进行市场区域划分,把燕京啤酒在福建省内的销售网络(包括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的销售网络)与惠泉啤酒现有的销售网络统一管理;2、明确产品档次划分:燕京啤酒承诺,在福建省不再销售与惠泉啤酒同档次低于惠泉啤酒价格的产品,并且销售的中高档啤酒均通过惠泉啤酒的销售网络来进行,从而避免相互冲突;3、燕京啤酒成为惠泉啤酒控股股东后,将保留、巩固惠泉啤酒现有的销售队伍及营销网络,充实其营销管理力量。

  承诺期限为

  长期有效

  是

  是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燕京啤酒在东南区域市场将以惠泉啤酒为主进行运作,在东南区域以内的控股子公司将陆续通过委托经营或其他方式由惠泉啤酒进行管理;燕京啤酒在此区域内如有新收购或新建生产基地的事项,将以惠泉啤酒为主进行运作。

  承诺期限为

  长期有效

  是

  是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1)限售条件:若没有触发追送股份条款,所持股份自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即12,500,000股,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即25,000,000股。在锁定期满后,如燕京啤酒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惠泉啤酒股份,其出售股票的价格不得低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格。(在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利润分配、在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债券、权证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等事项,则对该价格作相应调整)。(2)公司将协助和督促公司董事会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参考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前的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对公司经营管理层以定向增发或其他方式发行一定数量的股份的股权激励方案,并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实施。

  承诺期限为

  长期有效

  是

  是

  其他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现时由惠泉啤酒托管的福建燕京在进入稳定盈利期后将以合适的方式注入惠泉啤酒,福建市场继续完全由惠泉啤酒运作,对惠泉啤酒福建以外的市场销售本公司给以适当协助。

  承诺期限为

  长期有效

  是

  是

  其他承诺

  分红

  公司

  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2、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含百分之十)。且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3、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4、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承诺公布时间:2012-6-29承诺履行期限:2012年6月29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是

  是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3年3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2013年度公司经营战略发展和生产需求,2012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结转下一年度。该预案拟于2013年4月24日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秉骥

  2013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临2013-008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6日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董事李秉骥、胡建飞、李文彬、程汉川、刘翔宇、林恩惠、李兴山、胡国栋、肖珉亲自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财务信息更正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李文彬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董事会聘任程仁为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因个人原因,王国川先生请求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董事会同意王国川先生的辞职申请。公司董事会对王国川先生在其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感谢。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程仁为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程仁为:男,1975年生,大专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酿造车间副主任,北厂副厂长兼酿造部经理,北厂厂长,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计划部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临2013-009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4月6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4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监事邓连成、周伟、刘忠毅、刘来欣、谢艺云亲自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财务信息更正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13-010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信息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现就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信息更正情况进行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关于财务信息更正事项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于2012年7月31日起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12年8月29日作出了《关于对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该决定指出:

  1、广告促销品核算不符合规定。经查,2011年度公司累计采购787.04万元广告促销品,并通过原材料科目进行核算,在发出促销品时确认当期销售费用或其他业务成本。公司上述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关于“企业采购用于广告营销活动的特定商品,在取得相关商品时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的规定。公司上述会计处理分别导致2011年一季报和2011年年报少计销售费用1,421,328.68元、1,255,600.49元。

  2、广告费及咨询费核算不符合规定。经查,2011年公司委托厦门某影视公司制作广告宣传视频,合同总额139万元,公司按照两年期进行摊销。公司上述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有关企业取得广告营销性质的服务应在取得相关商品时计入当期损益的规定。此外,公司与上海某企业管理咨询公司签订了总额为370万元的咨询合同,但未按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确认当期损益。公司上述会计处理分别导致2011年年报和2012年一季报少计销售费用868,749.97元、3,700,000.00元。

  3、高管奖金核算不符合规定。经查,公司2010年至2012年发放的以前年度高管年终奖均未在发放当期计入损益,有关处理违反《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的相关规定,分别导致公司2010年一季报、2011年一季报、2012年一季报少计费用6,869,147.25元、2,350,000元、3,440,108.12元。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2012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对于上述事项公司进行追溯调整,合计增加2011年度销售费用2,124,350.46元,减少2011年度所得税费用531,087.62元,减少盈余公积159,326.28元,减少未分配利润1,433,936.56元。

  1、主要财务数据变动

  报表项目

  2012年

  201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预付账款

  3,910,621.81

  3,910,621.81

  12,233,411.38

  11,364,661.41

  存货

  187,220,009.32

  187,220,009.32

  196,275,161.55

  195,019,561.06

  其他流动资产

  5,993,745.63

  6,524,833.25

  1,883,176.47

  2,414,264.09

  资产总额

  1,132,794,247.05

  1,133,325,334.67

  1,247,994,811.48

  1,246,401,548.64

  负债总额

  78,207,700.11

  78,207,700.11

  103,195,586.40

  103,195,586.40

  未分配利润

  165,550,214.28

  166,240,628.18

  251,861,522.80

  250,427,586.2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043,534,291.04

  1,044,065,378.66

  1,130,004,294.56

  1,128,411,031.72

  销售费用

  100,110,574.96

  97,986,224.50

  120,788,478.89

  122,912,829.35

  所得税费用

  2,888,423.96

  2,888,423.96

  13,841,058.95

  13,309,971.34

  利润总额

  -74,672,055.85

  -72,547,705.39

  46,341,808.05

  44,217,457.59

  净利润

  -77,560,479.81

  -75,436,129.35

  32,500,749.10

  30,907,486.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811,308.52

  -71,686,958.06

  33,434,772.23

  31,841,509.39

  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0,105,746.38

  -77,981,395.92

  20,396,016.34

  18,802,753.50

  2、指标变动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2012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79

  -6.60

  -0.30

  -0.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37

  -7.18

  -0.32

  -0.31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续)

  2011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98

  2.84

  0.13

  0.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82

  1.68

  0.08

  0.08

  三、更正事项对公司2012一季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事项导致2012年一季报期初减少盈余公积159,326.28元、减少期初未分配利润1,433,936.56元,增加2012年一季报销售费用3,700,000.00元,增加管理费用3,440,108.12元,减少期末未分配利润8,574,044.68元。

  四、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财务信息更正事项出具《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1-2012年度财务信息更正的专项审计报告》(致同专字(2013)第110ZA0721号)。

  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财务信息更正的说明

  本次财务数据调整,对公司报告期末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有实质影响,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幅度较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信息更正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以前年度发生的财务信息进行更正,恰当地进行了会计处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前期财务信息更正事项。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财务信息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条——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要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对财务信息的会计处理也符合有关财务规定,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该财务信息更正事项。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信息更正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财务信息更正处理,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就该事项做出的进行财务信息调整的意见,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所做的说明。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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