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发展将列入市政府的七项考评体系,通过创新机制,实施品牌战略,狠抓堆花酒业、燕京啤酒等龙头企业,培优赣泉啤酒等小微企业,力促到2015年,全市白酒产量达到4万吨,啤酒产量达到45万吨,保健酒产量达到2万吨,黄酒及其他酒种产量达到2万吨。完成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实现利税12亿元。
《实施意见》就酒业财政税收、推进品牌创建等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对吉安酒类企业获得国家、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技改项目,按1:0.3配套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酒类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对新认定获批高新技术企业或三年期满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评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对酒类企业获批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创新团队的,按上级支持经费数额给予1:1配套奖励。创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等国家级权威认证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年内同时获全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5万元;新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品,一次性奖励20万元;新创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等省级以上品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上年上交税收达到500万元的重点企业进行固投500万元以上的扩大生产项目,在技改项目投产后,按该技改项目固定资产贷款实际一年利息的50%给予补助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