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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抢”走出租车犯寻衅滋事罪获刑4年

2013-04-16 09:271700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缪伟奋) 工作上春风得意,与同事开怀畅饮,十几瓶啤酒下肚忘乎所以,竟趁人不备抢走出租车,事后却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昨日上午,白云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湖南男子刘根根有期徒刑4年,刘根根当庭表示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1984年出生的刘根根是三元里某皮革商行的员工,2012年7月12日晚上10时许,刘根根酒后搭乘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梁某驾驶的出租小汽车,当车行驶至白云区均禾街新科村村委会附近路段时遇前方路口有铁闸阻挡,梁某应刘根根要求下车查看能否通过时,刘从车后座下车将梁推倒在路边后驾驶出租车离开。

  其后,刘根根驾车穿过新科村并撞烂村口铁闸后,行驶至106国道撞向路基,致车辆翻转并严重毁损报废。

  2013年1月28日,刘根根的家属向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赔偿车辆损失共计人民币50527元,获得了该公司向法院出具的谅解书。

  白云区法院刑庭庭长简伟杰表示,考虑到刘根根在案发前喝了很多酒,其本人有正当职业,案发后其本人也忘了事发经过。证人证言证实,刘根根当晚被送往医院后,还在发酒疯,精神亢奋,主观上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明显。反而其酒后无事生非,强抢他人财物并予以损毁,应定性为寻衅滋事罪。

  宣判后,刘根根当庭表示不会上诉。刘根根告诉记者,当天自己开发的一个产品获得公司肯定,很是开心,喝了十几瓶啤酒,但自己也不清楚当时为什么会抢车。这是“血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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