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上海2月4日 - 中国证监会网站周六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新规定指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挂牌股票转让可采取做市方式、协议方式、竞价方式或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转让方式,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为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
根据新规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将实行主办券商制度,主办券商业务包括推荐股份公司股票挂牌,对挂牌公司进行持续督导,代理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票,为股票转让提供做市服务等.
此外,根据新规定,在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和退市公司及其股份转让相关活动,亦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负责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暂行办法公布实施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还将发布实施相关业务规则,全国场外市场的业务规则体系将逐步建立,为全国场外市场建设从区域性试点转为面向全国的规范运行奠定法律基础.
在中关村科技园区股份转让系统基础上成立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于今年1月正式揭牌运营,来自北京中关村、天津滨海、上海张江和武汉东湖四个首批试点高科技园区的200家公司在系统挂牌.业内人士指出,上述新规定的出台,令业内热盼的例如做市商制度及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等政策得到落实,为该系统未来健康运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