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12日讯(通讯员 沈彬)正在培训汽车驾照的他,心理有股驾车的冲动,一次酒后开朋友的车玩一把,结果因构成醉驾而触刑。今日,芗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韩某提起公诉。
2012年10月7日晚10时,33岁的男子韩某和他的几个朋友在芗城区芝山镇金源广场一酒店喝酒。11时,三瓶啤酒下肚的韩某,已是醉眼朦胧。这时,他看到一起喝酒的一位朋友放在酒桌上的轿车钥匙,于是,趁朋友不注意时,他把汽车钥匙拿过来,而后离开酒桌。
接着,韩某来到酒店门口,找到朋友停放在此的闽E085XX号轿车,打开车门将车倒了出来,想试着开车玩一下过把瘾,没想到,刚开出大约10米远,就被在金闽路路段巡逻的民警拦下,因满口酒味,韩某被带到医院抽血做酒精检测。经检测,韩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竞达389mg/dl。
2012年10月8日,韩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