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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骑车将人撞成重伤 扔下4000元一走了之

2012-11-06 11:422080

  半岛都市报11月5日讯(记者 刘鹏通讯员 刘春芳 胡永绪) 半斤52度的白酒下肚后,“技高人胆大”的刘某竟然骑着摩托载着工友上路,在途经王沙路白沙河桥上时,将一名女子撞成重伤,刘某凑了4000元钱给伤者后溜之大吉。经过近两个月的排查,城阳警方在11月3日将刘某抓获归案。目前,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9月 17日晚6时许,城阳区王沙路白沙河桥上发生一起摩托车撞人事故。警方调查发现,骑车的刘某和乘车的袁某身上都有浓重的酒味,经化验,肇事者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0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并且其从未取得过驾驶证。在伤者还未进行伤情鉴定时,刘某凑了4000元钱给伤者后,竟离开青岛跑回了曹县老家躲藏。民警先后两次前往曹县抓捕,但都没有发现刘某的行踪。被撞伤的女子经过法医鉴定,已构成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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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日,城阳警方发现刘某可能已经返回青岛。当晚9时许,民警在西黄埠社区一网吧内将正在上网的刘某抓获。据了解,刘某今年30岁,六年前来青岛打工。9月17日下午5时许,刘某 、袁某等三人一起吃饭,席间刘某喝了半斤52度的白酒,袁某喝了五六瓶啤酒。当晚7时许,袁某要骑车回家,刘某担心袁某路上出事便去送袁某。一路上先由袁某骑车,当骑到黄埠利客来超市附近时,袁某酒劲上来控制不住车,摩托车险些晃倒,遂由刘某骑车。行驶到白沙河桥上时,撞上了骑自行车的女子。

  5日,刘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城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同时,袁某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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