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中国保监会放行险资参与股指期货

2012-10-23 14:343380

* 今年以来保险机构投资范围不断扩大

* 险资参与金融衍生品,只限避险目的不得投机

* 险资被放行参与股指期货

路透上海10月23日电---今年以来,中国保险类机构可投资范围不断扩大.继周一晚公布险资境外投资等相关办法後,中国保监会周二再发通知放行保险机构投资股指期货,在金融衍生品领域成为券商、基金之後的又一主要力量.

这与路透7月报导的相关内容符合.刊登在保监会网站的通知规定,险资参与衍生品交易,要仅限於对冲或规避风险,不得用於投机目的.具体包括对冲或规避现有资产、负债或公司整体风险;对冲未来一个月内拟买入资产风险,或锁定其未来交易价格.

险资可自行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也可委托其他机构参与.

保险机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制定风险对冲方案,明确对冲工具、对象、规模、期限以及有效性等内容;任一资产组合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所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其对冲标的股票及股票型基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另外,在任何交易日日终,保险机构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股票及股票型基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合计不得超过规定投资比例上限.其中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合并轧差计算.

是次通知所称金融衍生产品,是指其价值取决於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指数或特定事件的金融合约,包括远期、期货、期权及掉期(互换),并且限指境内衍生品交易,不包括境外衍生品交易.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对险资在基建投资,混合债、可转换债券、无担保债投资等方面放宽规定,境外投资品种和范围亦扩大.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